東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東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東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是東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退役軍人事務的方針政策及省委、鹽城市委、東台市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退役軍人事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局長為開志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台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辦公地址:東台市金海東路12號
  • 所屬部門:東台市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開志國(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關於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擬訂全市退役軍人事務發展規劃、政策檔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負責落實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軍屬優待、撫恤等工作,指導實施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紀念設施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工作。貫徹落實上級關於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下崗失業轉業志願兵(士官)等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幫扶援助政策。
(十)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涉軍信訪工作。
(十一)負責市級機關國防教育和民兵預備役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科)。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
(三)安置培訓科。
(四)擁軍優撫科。

現任領導

局長:開志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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