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南通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南通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成立於2019年1月18日。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 性質: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 成立日期:2019年1月18日
  • 地址: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辦公樓27樓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辦公地址,現任領導,

機構簡介

南通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成立於2019年1月18日。是南通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南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據《南通市機構改革方案》,將市民政局的退役軍人優撫安置職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軍官轉業安置職責等整合,組建市退役軍人事務局。

主要職責

(一)擬訂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優撫等工作政策法規並組織實施,褒揚彰顯退役軍拳姜狼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
(二)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離休退休幹部、退役士兵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擇業、就業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工作。
(三)組織指導退役軍人教育培訓工作,協調扶持退役軍人和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四)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
(五)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軍人醫療保障、社會保敬習棵險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組織指導傷病殘退役軍人服務管理和撫恤工作,制定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
(七)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擬訂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八)負責烈士及退役軍人榮譽獎勵、軍人公墓管理維護、紀念活動等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坑厚舟保護相關工作,總結表彰和宣揚退役軍人、退役軍人工作單位及個人先進典型事跡。
(九)指導並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戀騙遙晚的落實,組織開展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殃拜榜狼十一)職能轉變。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應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務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集中統一、職責清晰的退役軍人管理保障體制,協調各方力量更好為艱漏軍人軍屬服務,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讓軍人成院戒和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褒揚彰顯退役軍人為黨、國家和人民犧牲奉獻的精神風範和價值導向,更好地為增強部隊戰鬥力和凝聚力做好組織保障。
(十二)與市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審核優撫醫療救助對象,市醫療保障局負責醫療救助政策待遇的落實。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起草相關退役軍人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承擔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承擔退役軍人事務系統信息化建設工作;承擔退役軍人輿論宣傳工作。
(二)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處。承擔退役軍人思想政治、總結表彰和榮譽獎勵工作;負責退役軍人信訪分類處理工作;配合做好退役軍人黨建工作;監督檢查退役軍人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情況;承擔退役軍人權益維護和有關人員的幫扶援助工作。
(三)規劃財務處。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等工作。
(四)移交安置處。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按政策協調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隨調配偶接收安置工作;落實國家和省下達的計畫外選調工作。
(五)就業創業處(軍休服務管理處)。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六)優撫處。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擬訂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七)擁軍褒揚處。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烈士評定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組織協調走訪慰問活動;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駐通部隊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退役軍人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下屬單位

南通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南通市烈士陵園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

辦公地址

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辦公樓27樓

現任領導

局長:焦廣琪
(三)規劃財務處。擬訂退役軍人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退役軍人管理保障基礎設施建設標準;指導和監督退役軍人事業資金管理;承擔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統計等工作。
(四)移交安置處。擬訂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計畫、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按政策協調計畫分配的軍隊轉業幹部、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隨調配偶接收安置工作;落實國家和省下達的計畫外選調工作。
(五)就業創業處(軍休服務管理處)。擬訂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復員幹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就業創業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就業創業促進和教育培訓等工作,指導開展有關中介服務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工作;負責移交地方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落實移交地方的離休退休軍人、符合條件的其他退役軍人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軍休保障單位。
(六)優撫處。負責現役軍人、退役軍人、軍隊文職人員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等工作;承擔不適宜繼續服役的傷病殘軍人相關工作;組織協調落實退役軍人醫療保障工作,擬訂有關退役軍人醫療、療養、養老等優撫保障機構的規劃政策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退役軍人特殊保障政策並組織落實;擬訂國民黨抗戰老兵等有關人員優待政策並指導實施。
(七)擁軍褒揚處。組織指導全市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協調指導做好地方支持軍隊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烈士褒揚、紀念設施管理保護工作,依法承擔英雄烈士保護相關工作,審核擬列入市級重點保護單位的烈士紀念建築物名錄,擬訂軍人公墓建設規劃、管理維護等政策並指導實施,負責烈士評定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開展英雄烈士紀念活動;組織協調走訪慰問活動;組織指導軍供服務保障工作;協調指導駐通部隊隨軍隨調家屬就業創業。
機關黨委(人事處)。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退役軍人工作人才隊伍建設。

下屬單位

南通市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南通市烈士陵園
南通市假肢修配站

辦公地址

南通市工農南路150號政務中心辦公樓27樓

現任領導

局長:焦廣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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