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亭湖區應急管理局

鹽城市亭湖區應急管理局

鹽城市亭湖區應急管理局是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鹽城市亭湖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市、區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應急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亭湖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鹽城市青年東路5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各級各單位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組織編制區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相關規程、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指導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全區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區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提請、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各級各部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協調森林火災、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九)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與分配中央、省、市下撥和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屬有關部門和各鎮(街道、經濟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三)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四)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五)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相關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區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區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 與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全區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地震局)以及氣象、自然資源和規劃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協調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
(2)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森林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3)必要時,區農村農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 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區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作出動用中央、省級、市級下撥的救災物資和區級救災物資的決策,組織編制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區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中央、省級、市級下撥救災物資、區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區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內設機構

辦公室(教育培訓科)、應急指揮中心、危化品監管科、工礦商貿監管科、綜合協調科、行政許可科(法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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