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主要職能,內設機構, 基本情況土地儲備中心成立於2001年,縣級建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主要職能按照鹹編髮[2001]08號和鹹編髮[2006]40號檔案,土地儲備中心職能為:負責市規劃區記憶體量土地、舊城改造和新增建設用地的收購、統征、開發、儲備運營工作;承擔市轄區內的統一征地工作。內設機構土地儲備中心內設綜合科、資產運營科、征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