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醫療保障局

鹹寧市醫療保障局

鹹寧市醫療保障局,根據《中共湖北省辦公廳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鹹寧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19〕18號)和《中共鹹寧市委、鹹寧市人民政府關於鹹寧市市級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鹹發〔2019〕2號),市醫療保障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縣級。

鹹寧市醫療保障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決策部署,落實市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鹹寧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永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醫療保障局
  • 外文名:Xianning Medical Security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縣級 
  • 現任領導:徐永春 
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完善動態調整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落實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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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措施,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藥品、醫用耗材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
(九)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市醫療保障局要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職責分工

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和信息資源共享、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應急、安全、宣傳、信訪、財務、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科(基金監管科)。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醫療救助,負責監督檢查各地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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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醫療保障大數據和信息化建設,實現醫療保障智慧型化監管、數據化決策。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措施。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改革,擬定監管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並監督經辦機構加強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藥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三)醫藥服務管理與招標採購科。組織落實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配送及結算管理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推進招標採購平台建設。

行政編制

市醫療保障局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
市醫療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鹹寧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書記、局長:徐永春
鹹寧市醫療保障局調研員、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熊新元
鹹寧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萬美英
鹹寧市醫療保障局黨組成員:蔡正權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鹹寧市委、鹹寧市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解釋工作由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商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0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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