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是鹹寧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
- 機構隸屬:鹹寧市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工作
主要職責
(二)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事業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體制改革與創新。
(三)負責全市社會文化事業,指導文學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植代表性、示範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各門類藝術的發展;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基層文化建設、農家書屋工程建設;擬訂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傳承普及工作。
(四)負責全市文物博物事業,指導全市文物普查、文物保護、搶救、考古、發掘、鑑定、利用等工作;監督管理全市文物事業。
(五)負責全市出版活動和出版物內容的監管,監督管理全市印刷業,組織審讀、審聽、審看各類出版物(含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負責管理全市書報刊電子出版物市場,並對從事出版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監管。
(六)負責全市著作權工作(計算機軟體著作權)審核、報批著作權集體管理、代理、契約仲裁等機構,負責查處著作權侵權案件,處理和協調著作權涉外事宜。
(七)負責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管理,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市場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實施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經營從業資格、服務許可的準入和退出管理,組織指導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培育、發展和規範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市場,培植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事業經濟成長點。擬訂全市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動漫、網路遊戲產業發展。
(八)負責全市文藝類產品網上傳播的前置審批工作,負責對全市網咖等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實行經營許可證管理,對網路遊戲服務進行監管;負責對文藝經營活動(包括對從事演藝活動的民辦機構)進行行業監管。
(九)研究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經濟政策,組織協調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產業發展,統籌安排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事業經費,規劃、組織指導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設施(場館)建設。
(十)負責組織推進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公共服務,組織實施廣播電影電視重大工程,扶助老少邊貧地區廣播影視建設和發展,指導、監管廣電重點基礎設施建設。
(十一)審批全市10W以下調頻廣播、電視差轉站、營業性電視攝像、錄製服務許可;審核、報批全市各級廣播電台、電視台、有線電視台、轉播台、發射台的建立和撤銷;報批、指配廣播電視頻率和規定發射功率。
(十二)負責全市廣播電影電視節目、信息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審查其內容和質量。
(十三)根據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管理全市有線電視、共用天線和衛星地面接收站及設施的有關事務。
(十四)指導和協調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新技術的推廣和套用,廣播電視網的建設及設備維護等方面的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掃黃打非”工作,組織查處大案要案,承擔市“掃黃打非”工作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開展全市全民閱讀活動,承擔市全民閱讀活動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擬訂全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系統幹部職工繼續教育規劃和人才培養計畫並指導實施,企業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科技研究、套用,推廣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科技成果。
(十八)負責全市對外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交流、聯絡工作,組織指導對外文化新聞出版廣電交流活動。
(十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