鸚歌戲是浙江省的傳統戲曲劇種之一。清乾隆、嘉慶之際,山陰、會稽一帶盛行“鸚歌戲”、扮演者多為一旦一醜,偶有三人演出,故亦稱“對子戲”或“三腳戲”。從業者非專業戲文子弟,俗謂之“串客”。演出以說唱新聞與小型雜扮相結合的形式,反映民間生活,尤以男女私情為多。故常遭官府榜禁,亦受道學家們非議,不能道人《紙糊燈籠》曰,“古云:'鸚歌、表子、戲子、猴、吃死空子不回頭',真話”。主要流行於紹興府各縣及杭、嘉、湖與寧波一帶。1957年,從業者以為“鸚歌戲”之名不雅,遂改名紹興灘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鸚歌戲
- 起源:乾隆、嘉慶時期
- 流行地區:浙江山陰、會稽
- 演出人數:一旦一醜,偶有三人演出
藝術特色,人員組成,歷史沿革,
藝術特色
紹興灘簧內容多為世俗情態,劇中人多為名色平民,但常僅具有身份而非確指,如乾哥乾妹、村姑牧童之類;劇情常為社會生活某一片斷,且多嬉謔、調侃之作,故《越郡風俗詞·越歌續編》有云:“鸚歌戲,勿是戲,也無刀槍也無旗,也無蟒靠也無衣”。越諺亦云:“看了鸚哥班,男人勿要出畈,女人勿要燒飯”。
紹興灘簧多據簡單情節,即興發揮,用口頭俗語現編現唱,故本刊行。劇目素有“七十二本鸚哥戲”的說法,但現有資料未及此數。紹興灘簧的唱調即[鸚哥調],有男、女腔之分。1955年起,一般稱[基本調]。
紹興灘簧的腳色行當及扮相造型極為簡略。行當分“旦堂”、“花臉”“兩色”“旦堂”,藝人稱為“馬四”,僅有簡略的包頭及紅、綠小衣小褲,扮演市井婦女。初時,"旦堂"均由男性扮演,以假嗓唱說。稍後,亦有女性扮演。“花臉”,藝人稱為“車盤”,大都頭戴秋帽,身穿長衫,鼻塗粉塊,扮演窮儒、秀才,若扮演村夫市販,即將長衫下擺塞起,以代短裝。鸚哥戲的表演,不若大班之講究功架造型,多與日常舉止相類,無固定程式。
人員組成
鸚哥班最多為8人,其中前場演員6人(三花臉、三旦堂),後場樂師2人(一人操琴,一人鼓板)。前場演員亦可4人(二花臉、二旦堂)或2人(一花臉、一旦堂)、有時僅一二人,無法扮演,則自拉自唱,沿門賣唱覓食,謂之"排街"。清廷及民國當局曾以"有傷風化"為由,嚴禁紹興鸚哥班演出,故鸚哥班主要在農村如昌安門外、瓦窯頭、南門外一帶流動。春節期間或早、晚稻收割之後,則四處演出。因所演多為男女私情;故不用以酬神。又以演出員少,在稻桶上鋪以門板即可演出,故稱為"稻桶台",也有徑在平地演出者。演出自傍晚開始,深夜二時左右結束。為防官干預、抓捕,演出時常設人守望,一有動靜,即報藝人藏匿。主要觀眾為農民及小手工業者,大家子弟往觀鸚哥戲,則補目為"甘習下流",然亦有名站世閥之家,延請鸚哥班由後門進屋演出,俾使子媳同觀,以為可延子嗣。
歷史沿革
清乾隆、嘉慶之際,山陰、會稽一帶盛行“鸚歌戲”
1950年產有,紹興鸚哥戲班數已無可統計。
1957年,紹興成立曲藝工作者協會,鸚哥班藝人歸屬曲藝協會管理,並淨化演出內容。
1961年11月,招收學員,舉辦曲藝訓練班。後改稱紹興灘簧劇團,在紹興五星書場演出,除排演《賣青炭》、《摘石榴》、《草庵相會》、《阿必大回娘家》等短小戲段外,還排演《半把剪刀》、《雷鋒》等劇。“文化大革命”開始後,劇團解散,藝人全部改行。
1978年,復成立紹興灘簧劇團。
1980年,赴上海大世界劇場、中華劇場演出,頗受歡迎。
1981年6月,紹興灘簧劇團解散,此後即無專業演出團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