鷹潭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本級行政職權目錄(試行)的決定

鷹潭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市本級行政職權目錄(試行)的決定。

基本介紹

  • 信息分類:其他有關檔案
  • 生成日期:2014-09-22
  • 檔案編號:鷹府發〔2014〕29號
  •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常年公開
  • 公開範圍:面向全社會
  • 信息索取號:L00000-0203-2014-0028
  • 責任部門:市政府辦公室秘書科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龍虎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鷹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委會,市信江新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中共鷹潭市委關於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實施意見》(鷹發〔2014〕7號)中“推行權力清單制度,明確各級機構職責定位和工作任務,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的要求,為切實釐清政府職權邊界,推進政府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保證政府行政職權做到公開化、透明化,防止政府部門行政不作為、亂作為。從今年5月份開始,市審改辦組織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對全市54個行政主體單位行政職權進行清理審核,共清理出行政處罰等9個類別行政職權1248項(在市本級行政審批項目集中清理中決定保留、並聯實施和承接省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作為行政職權目錄一部分,詳見鷹府發〔2014〕16號檔案,本檔案不再重複),其中:市本級41個市直單位實施的行政職權共980項(含行政處罰463項、行政強制32項、行政徵收22項、行政收費37項、行政給付3項、行政確認75項、行政裁決2項、行政監督檢查281項、行政初審65項);市本級13個條管單位實施的行政職權共268項(含行政處罰135項、行政強制29項、行政徵收22項、行政收費2項、行政確認11項、行政裁決1項、行政監督檢查63項、行政初審5項)。經2014年9月5日市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市本級行政職權目錄(試行)予以公布。
各部門各單位要在9月30日前將本部門行政職權目錄(試行)在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對服務民眾的行政職權事項要進行流程再造,簡化辦事流程、提高辦事效率;要嚴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職權目錄(試行)履行職能,不在目錄範圍內的一律不得繼續實施。市審改辦將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行政職權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沒有按檔案要求執行的單位,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將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人員責任。
2014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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