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普通護照申請指南

普通護照申領是由出入境管理中心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通護照首次申請
  • 受理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黃河南路90號
  • 諮詢電話:0371-69625990
  • 辦理時間:辦理時間
  • 法定時限:10個工作日
  • 承諾時限:10個工作日
審批依據,申報資料,備註說明,

審批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普通護照和出入境通行證簽發管理辦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

申報資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張以及填寫的《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在居民身份證領取、換領、補領期間,可以提交臨時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複印件;
3、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簿、護照及複印件;
4、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5、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報經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機構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6、現役軍人申請普通護照,按照管理許可權履行報批手續後,由本人向所屬部隊駐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
7、關於同意申辦出入境證件的函 表格;
8、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備註說明

1、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
2、申請人戶籍所在地設區市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審批 ;
3、申請人戶籍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製作普通護照。
4、根據國務院價格行政部門和財政部門的規定,普通護照的收費標準為:首次申請 200元/本; 收費依據:《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調整出入境證件收費標準的復函》(【1993】價費字164)、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於調整新版因私護照收費標準的通知》(計價格【2000】293號) 收費依據:國家計委、財政部計價格1097號檔案。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