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度鶴壁市碧水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是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14年9月18日發布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4年度鶴壁市碧水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發布單位: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時間:2014年
通知對象,主要內容,
通知對象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2014年度鶴壁市碧水工程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主要內容
2014年度鶴壁市碧水工程實施方案
為持續改善全市水環境質量,確保實現省定、市定水質目標,根據《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4年度全省碧水工程工作計畫的通知》(豫政辦〔2014〕60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以開展城市河流清潔行動為核心,以整治不達標河流為重點,以確保水環境安全為底線,以產業結構調整、工業企業深度治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水源地綜合整治為抓手,全面提升全市水環境質量,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質達標率達98%以上,地表水環境質量、省控及市控河流斷面水質平均達標率達到70%以上,城市建成區內河流消除黑臭現象,城鎮污水處理廠、重點涉水企業廢水穩定達標排放,規模化畜禽養殖業糞便實現無害化處理、綜合利用。
二、工作任務
(一)強化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
1.加強淇河生態保護,確保淇河水質安全。進一步加強淇河流域的生態恢復與保護,依法取締淇河禁養區內所有畜禽養殖企業和飲用水源保護區內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單位,強化淇河流域的水源涵養功能,合理調配淇河流量,確保淇河的正常生態用水。年底前,在淇河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立標識,取締保護區內的所有排污口。
責任單位:市淇河生態保護建設辦公室牽頭,市環保局、水利局、畜牧局配合。
2.實施飲用水水源地綜合整治。年底前,各縣區要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設立標識,取締保護區內所有排污口,拆除、關閉一、二級保護區內違法的建設項目和准保護區內嚴重污染環境的建設項目。全面開展縣區、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工作,對不達標的各級飲用水水源地,相關縣區政府要及時編制並實施飲用水水源地達標工作方案,確保水質儘快達標。年底前修改完善全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各縣區政府也要制定縣區、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各縣區及相關鄉鎮每年至少開展1次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演練,確保應急預案能夠有效實施。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二)開展城市河流清潔行動
全面消除“垃圾河”,啟動以截污、護岸、疏浚、引水、綠化為主要內容的重點河道綜合整治工程。
1.明確任務。按照“一年新變化、三年見成效、五年水更清”目標,根據《河南省城市河流清潔行動計畫》,結合我市實際,研究制定全市城市河流清潔行動計畫實施方案,明確今後3—5年城市規劃區內河流整治任務和目標。
責任單位:市發改委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水利局、環保局、城鄉規劃管理局配合。
2.控源截污。加強河道截污和雨污管網分流工程建設,完善污水收集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生活污水進入城鎮污水處理廠處理,工業廢水進入產業集聚區、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提高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集中處理率。年底前完成棉豐渠、湯河、衛河、折脛河、浚內溝直排口的截污。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環保局,各縣區政府。
3.整治環境。全面做好城區內河岸與河道保潔工作,解決因髒亂差、垃圾入河導致的水環境惡化問題。實施河岸綠化美化工程,實現河面無漂浮物、河岸無垃圾。年底前,解決棉豐渠部分河段及湯河、衛河、折脛河、浚內溝沿岸的髒亂差、垃圾入河問題。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縣區政府。
4.清淤疏浚。對城區黑臭河段開展清淤疏浚,削減河道內源污染負荷,提高河道通水能力。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5.調水引流。加大城市河道生態用水補給力度,加快水系連通,保證合理的河水流速,增強水體自淨能力。
責任單位:市水利局。
6.生態修復。合理布局河岸生態植物群落,開展人工濕地建設試點,形成河岸、植物、動物、微生物、土壤、堤岸之間互惠共存的河流生態系統,提高河流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開展重點河流環境綜合整治
重點推進浚內溝、折脛河、湯河等重點流域水環境綜合整治,切實改善流域水環境質量。
1.濬縣。年內完成黎陽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並投入運行;對衛河兩岸住宅小區生活污水截污處理,嚴禁直排衛河;加快黎陽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及擴建工程建設,爭取濬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工程開工。
2.淇縣。年內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污染專項整治任務,實現養殖企業廢水零排放;9月底前,淇縣城北污水處理廠全面投入運行;爭取淇縣鐵西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未建之前確保淇縣鐵西工業區廢水達標後集中到淇縣城南污水處理廠處理。
3.山城區。年內完成配套污水管網建設,杜絕河道收水;全面取締關閉小化工、小電鍍、洗砂廠、啤酒廠等“十五小”企業;儘快完成生態補水工程。
4.寶山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全面排查消除環境污染隱患;加快完善區內企業的環保設施,保證出水水質穩定達標,水質不能穩定達標的採取停產或限產措施;年底前,完成寶山污水處理廠工藝完善和中水回用工程建設並通過環保驗收。
責任單位:濬縣政府、淇縣政府、山城區政府、寶山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管委。
(四)深化工業水污染防治
1.提高涉水企業環境監管水平。突出對化工、化肥、澱粉、造紙、屠宰、食品加工等重點行業企業的排查,對生產工藝、產污環節、治污設施運行、污染物排放等環節和企業環境風險防範、水平衡等狀況進行全面檢查,督促涉水企業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達到河南省《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對排查中發現的環境問題、安全隱患和違法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對長期不申請“三同時”驗收、超標排放污染物或對河流斷面水質產生較大影響的企業,依法採取停產整改、行政處罰和限產限排等強力措施,切實保障河流水質環境安全。
責任單位:市環保局。
2.淘汰落後產能。各縣區要全面排查轄區內企業,依法關停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嚴防死灰復燃;11月底前,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後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國家發展改革委《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的要求,完成轄區內水泥(熟料)、造紙、印染等12個工業行業落後產能淘汰任務,從嚴制定並嚴格實施其他重點行業淘汰措施。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五)推動新一輪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
加強城鎮、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的建設和監管,有效處理城區生產生活污水,避免污水及污染物直接流入水域。
1.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的建設進度。把城鎮污水處理廠及其配套管網的建設與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和新型社區建設等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人口密集鄉鎮和環境敏感鄉鎮要優先規劃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解決城鎮化過程中因人口聚集產生的城鎮生活污水集中排放問題。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2.強化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營管理。對已建成投運的城鎮污水處理廠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確保各個處理單元設施正常運行、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進一步完善配套管網建設,確保運行負荷達到85%以上,充分發揮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減排作用,努力完成全市水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
責任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3.加快產業集聚區污水處理廠建設。各縣區要加快產業集聚區工業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進度,確保各產業集聚區工業污水得到集中有效處理。未完成相關建設任務的,對產業集聚區內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工業項目實施區域限批。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寶山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管委。
(六)開展規模化畜禽養殖業綜合整治
全面排查規模化畜禽養殖企業,重點檢查“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污染治理、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等設施的運行情況,以及污染物達標排放情況。對位於禁養區內的畜禽養殖企業,要依法予以關閉取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要制定綜合整治方案,採取建設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有計畫搬遷或者關閉畜禽養殖場所等措施,對畜禽養殖污染進行治理。積極推進《2014年河南省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項目實施,完成2014年畜禽養殖總量減排任務。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七)加強河流湖庫環境風險管理
各縣區要制定並實施轄區內河流水質改善和環境風險防範工作方案,強化涉水企業環境監管,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切實防範水環境風險。要共同制定和實施水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水污染聯動處置機制和水質、水文同步監測、數據共享機制,防止出現跨境水污染事件。開展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乾渠沿線環境綜合整治,9月底前沿線縣區政府要取締總乾渠(鶴壁段)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排污口,拆除、關閉保護區內違法的建設項目,切實防止企業排污對南水北調中線水質造成影響。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八)加快生態補水工程建設
利用現有水系網路,採取生態補水、河流水量統一調配、人工濕地建設等措施,改善水環境質量。濬縣儘快實施浚內溝下遊人工濕地建設項目,通過水生植物降解污染物濃度;山城區加大楊邑水庫調水量,補充湯河水,改善湯河水質;其他縣區也要採用相應措施,加大河流的生態補水力度,逐步恢復河流的自淨功能。
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區政府要精心組織實施本轄區碧水工程,制定相應的方案,將本工作計畫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項目分解落實到各相關部門和企業,確保碧水工程順利推進、早見成效。
(二)強化協調配合
市直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指導、支持各縣區政府落實本方案。上下游各級政府、各部門之間要加強協調,建立上下游聯防聯控和協作應急處置機制。各級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財政、環保、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畜牧等各相關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開展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城市河流清潔行動、重點河流環境綜合整治、最佳化產業布局、淘汰落後產能、推動產業集聚區和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加強河流湖庫環境風險管理、河流水質監測等,形成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環保部門要組織開展河流水質動態監測,建立水環境信息公開制度,及時發布河流水質信息,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三)落實完善制度
1.建立水環境質量反退化制度,確保各控制斷面水質等級不降低、各水體使用功能不減弱、各水體污染負荷不增加。各縣區政府要把環境質量反退化作為經濟建設活動的剛性約束條件,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嚴格監督所有污染源、排污行為、排污過程,確保轄區內水環境質量不退化。因控制不力造成水環境質量退化的,市環保局對相關縣區實施區域限批、限產限排,直至河流水質穩定達標;因履職不力導致水環境質量嚴重退化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實行新建項目水污染物倍量削減替代制度,嚴格控制超標河流所在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水質超標20%以下的河流,對應的超標因子排放總量實行1倍替代;水質超標20%至50%的河流,對應的超標因子排放總量實行2倍替代;水質超標50%以上的河流,對應的超標因子排放總量實行3倍替代。
3.實施工業企業限產限排制度,確保敏感時期水環境安全。在枯水期等容易引起水質超標的時段,對排污企業依法採取限產、限排等強制措施,減少河流污染負荷,防止出現水污染事件。
4.實施河流斷面超標預警約談制度。區域、流域水環境質量明顯惡化或地表水目標考核責任斷面持續超標的,市政府或市環保局對有關縣區政府負責人進行約談。對約談後不整改、不落實或整改落實不力、效果不佳的,啟動效能問責機制,必要時在媒體曝光;因約談事項未整改落實或整改落實不到位而引發環境問題或事件的,嚴肅追究被約談人的責任;約談次數同當地年度目標考核、評先評優等掛鈎。
(四)強化監督管理
各縣區政府要加強日常督導,定期通報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對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各級環保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涉水排污企業的環境監管,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對達不到流域標準要求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對偷排偷放、屢查屢犯等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目標考核
對各縣區碧水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對整治效果良好、水質改善明顯的,優先加大對該縣區水污染防治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對工程措施緩慢、污染問題嚴重、民眾反映強烈的縣區,對有關責任方通報批評、約談政府負責同志,並實施掛牌督辦、區域限批,暫停市級以上環保專項資金補助和各類環保創建結合,取消創先評優資格;市環保局每月發布主要河流斷面的環境質量狀況,接受公眾監督。
附屬檔案:1.2014年全市河流水質目標匯總表
2.2014年鶴壁市碧水工程項目任務表
3.2014年鶴壁市畜禽養殖綜合整治項目表
附屬檔案1
2014年全市河流水質目標匯總表
序號 | 縣區 | 考核斷面 名稱 | 級別 | 所屬河流 | 流域名稱 | 規劃目標 |
1 | 濬縣 | 濬縣二安 | 市控 | 浚內溝 | 海河 | 氨氮≤4 毫克/升,其餘指標Ⅴ類 |
2 | 淇縣 | 淇縣良相 | 市控 | 折脛河 | 海河 | 氨氮≤4 毫克/升,其餘指標Ⅴ類 |
3 | 山城區 | 鶴壁耿寺 | 省控、市控 | 湯河 | 海河 | 氨氮≤5毫克/升,其餘指標Ⅴ類 |
4 | 鶴山區 | 山城區羅村 | 市控 | 湯河 | 海河 | 氨氮≤5 毫克/升,其餘指標Ⅴ類 |
5 | 鶴山區 | 山城區楊邑 | 市控 | 湯河 | 海河 | 氨氮≤5 毫克/升,其餘指標Ⅴ類 |
6 | 寶山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 | 山城區泗河橋 | 市控 | 泗河 | 海河 | 氨氮≤5 毫克/升,其餘指標Ⅴ類 |
附屬檔案2
2014年鶴壁市碧水工程項目任務表
序號 | 責任 單位 | 工作任務 (帶*表示河南省海河流域規劃項目) | 項目類型 | 完成 時限 |
---|---|---|---|---|
1 | 濬縣政府 | 完善轄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運行負荷達85%以上。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2 | 濬縣政府 | 完成縣級和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開展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工作,制定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 | 飲用水水質安全 | 年底前 |
3 | 濬縣政府 | 城市河流清潔行動,對浚內溝進行綜合整治,城區河流水質達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潔 行動 | 年底前 |
4 | 濬縣政府 | 編制並實施浚內溝水質達標方案。 | 重點河流環境 綜合整治 | 9月底前 |
5 | 濬縣政府 | 確保不發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環境風險管理 | 年底前 |
6 | 濬縣政府 | *完成濬縣黎陽污水處理廠升級改造工程(2.5萬噸/日)。 | 城鎮污水處理廠 | 年底前 |
7 | 濬縣政府 | *完成濬縣黎陽污水處理廠改擴建工程(1萬噸/日)。 | 城鎮污水處理廠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8 | 濬縣政府 | *完成濬縣王莊鎮污水處理工程(1萬噸/日)。 | 城鎮污水處理廠 | 2015年 |
9 | 濬縣政府 | *濬縣淇雪澱粉廠日處理3000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0 | 濬縣政府 | 濬縣天龍面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1 | 濬縣政府 | 濬縣農林製藥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2 | 濬縣政府 | 河南至真食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3 | 濬縣政府 | 鶴壁市豐源粉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4 | 濬縣政府 | 濬縣金旺麥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5 | 濬縣政府 | 河南辛安面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6 | 濬縣政府 | 河南谷夫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廢水深度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17 | 濬縣政府 | 鶴壁市立世蛋白質飼料有限公司關閉蛋白質飼料蒸煮工藝。 | 工業污染防治 | 9月底前 |
18 | 濬縣政府 | 衛賢春蕾水洗砂廠、衛賢建業水洗砂廠、小河前同山水洗砂廠、小河浚水水洗砂廠、善堂徐文現塑膠廠、善堂徐自平塑膠廠等。 | 關閉 | 9月底前 |
19 | 濬縣政府 | 推進《2014年河南省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項目實施,完成2014年畜禽養殖總量減排任務。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底前 |
20 | 淇縣政府 | 完善轄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運行負荷達85%以上。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21 | 淇縣政府 | 完成縣級和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開展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工作,制定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 | 飲用水水質安全 | 年底前 |
22 | 淇縣政府 | 城市河流清潔行動,對摺脛河進行綜合整治,城區河流水質達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潔 行動 | 年底前 |
23 | 淇縣政府 | 編制並實施折脛河水質達標方案。 | 重點河流環境 綜合整治 | 9月底前 |
24 | 淇縣政府 | 確保不發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環境風險管理 | 年底前 |
25 | 淇縣政府 | *完成淇縣污水處理中心提標改造工程。 | 污水處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26 | 淇縣政府 | *完成淇縣城北污水處理工程(3萬噸/日)。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27 | 淇縣政府 | *完成鶴壁市雄峰牧業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底前 |
28 | 淇縣政府 | 河南大用實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29 | 淇縣政府 | 鶴壁市永達食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0 | 淇縣政府 | 河南飛天農業開發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1 | 淇縣政府 | *鶴壁市瑞洲紙業有限公司日處理12000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32 | 淇縣政府 | 鶴壁新歌牛仔布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3 | 淇縣政府 | 鶴壁市健民谷朊粉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4 | 淇縣政府 | 河南新亞服裝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5 | 淇縣政府 | 淇縣昌大紙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36 | 淇縣政府 | 關閉趙瑞雪化工廠、後張進塑膠製品廠、余莊塑膠顆粒廠、淇縣和田食品廠、淇縣正和食品廠等。 | 關閉 | 9月底前 |
37 | 淇縣政府 | *完成淇縣現代化牧業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38 | 淇縣政府 | *完成淇縣億源牧業開發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39 | 淇縣政府 | *完成河南興農生態產業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40 | 淇縣政府 | *完成淇縣恆田牧業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41 | 淇縣政府 | *完成河南永昌飛天養殖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42 | 淇縣政府 | 推進《2014年河南省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項目,完成2014年畜禽養殖總量減排任務。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底前 |
43 | 淇濱區政府 | 完善轄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運行負荷達85%以上。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44 | 淇濱區政府 | 完成縣級和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開展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工作,制定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 | 飲用水水質安全 | 年底前 |
45 | 淇濱區政府 | 開展城市河流清潔行動,對棉豐渠部分河段進行綜合整治,城區河流水質達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潔 行動 | 年底前 |
46 | 淇濱區政府 | 確保不發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環境風險管理 | 年底前 |
47 | 淇濱區政府 | 推進《2014年河南省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項目,完成2014年畜禽養殖總量減排任務。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底前 |
48 | 山城區政府 | 完善轄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運行負荷達85%以上。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49 | 山城區政府 | 完成縣級和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開展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工作,制定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 | 飲用水水質安全 | 年底前 |
50 | 山城區政府 | 開展城市河流清潔行動,對湯河進行綜合整治,城區河流水質達到省、市要求。 | 城市河流清潔 行動 | 年底前 |
51 | 山城區政府 | 編制並實施湯河水質達標方案。 | 重點河流環境 綜合整治 | 9月底前 |
52 | 山城區政府 | 鶴壁市寶馬化肥廠完成清潔生產審核。 | 清潔生產 | 年底前 |
53 | 山城區政府 | 確保不發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環境風險管理 | 年底前 |
54 | 山城區政府 | *完成鶴壁市山城區石林新城污水處理工程(0.5萬噸/日)。 | 污水處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55 | 山城區政府 | *完成鶴壁市深水山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污泥處置工程(50噸乾泥/天)。 | 污水處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56 | 山城區政府 | *完成鶴壁市深水山城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提標改造及中水回用工程(6萬噸/日,20公里污水管網)。 | 污水處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57 | 山城區政府 | *完成恿協紙業有限公司日處理 6000 噸廢水深度治理工程。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58 | 山城區政府 | 康博聯合橡膠化工廠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59 | 山城區政府 | 鶴壁市寶馬化肥廠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0 | 山城區政府 | 鶴壁市恿協紙業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1 | 山城區政府 | 鶴壁市華夏助劑有限責任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2 | 山城區政府 | 鶴壁市瑞隆化工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3 | 山城區政府 | 鶴壁市標準間製造有限公司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4 | 山城區政府 | 天海電器電鍍車間廢水深化治理,廢水排放達到《省轄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標準(DB41/777—2013)》要求。 | 工業污染防治 | 年底前 |
65 | 山城區政府 | 關閉馬莊水洗砂廠、王保玉水洗砂廠、李滿堂水洗砂廠、司小軍水洗砂廠、王紅軍洗砂廠、後營水洗砂廠、東環路洗砂廠、老四水洗砂、鹿樓洗砂廠、司小軍粉碎砂廠、牟山大道東洗砂廠、西山水洗砂廠、李紅偉水洗砂廠、李保新水洗砂廠、溫建國鎂廠旁洗砂廠、老桐家莊煤礦洗砂廠、李古道水洗砂廠、石林洗砂廠、溫家溝洗砂廠、劉小強洗砂廠、石林時豐村洗砂廠等。 | 關閉 | 年底前 |
66 | 山城區政府 | *完成鶴壁市同鑫利牧業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底前 |
67 | 山城區政府 | 推進《2014年河南省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項目,完成2014年畜禽養殖總量減排任務。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底前 |
68 | 鶴山區政府 | 完善轄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配套管網,運行負荷達70%以上。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69 | 鶴山區政府 | 完成縣級和鄉鎮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綜合整治工作,開展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監測工作,制定縣級、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應急預案。 | 飲用水水質安全 | 年底前 |
70 | 鶴山區政府 | 確保不發生跨境水污染事件。 | 環境風險管理 | 年底前 |
71 | 鶴山區政府 | 建設鶴山區利民污水處理廠2.5萬噸污水處理工程。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72 | 鶴山區政府 | 建設鶴山區污水管網工程。 | 污水處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73 | 鶴山區政府 | *完成鶴壁市康達生態養殖有限公司廢水治理項目。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74 | 鶴山區政府 | 推進《2014年河南省畜禽養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實施方案》項目,完成2014年畜禽養殖總量減排任務。 | 畜禽養殖廢水 治理 | 年底前 |
75 | 寶山循環經濟產業集聚區 | *完成鶴壁市寶山園區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工程(1.5萬噸/日)。 | 污水處理 | 年內開工,2015年完成 |
76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完成鶴壁市淇濱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工程(50噸乾泥/天)。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77 |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建設鶴壁市淇濱污水處理廠中水回用工程。 | 污水處理 | 年底前 |
附屬檔案3
2014年鶴壁市畜禽養殖綜合整治項目表
序號 | 責任縣區 | 養殖場名稱 | 養殖種類 | 治理措施 |
---|---|---|---|---|
1 | 濬縣 | 鶴壁市天鴻養殖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2 | 濬縣 | 鶴壁市鑫美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3 | 濬縣 | 惠元種豬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4 | 濬縣 | 鶴壁市永鑫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5 | 濬縣 | 鶴壁市秀田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6 | 濬縣 | 鶴壁市宏鑫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7 | 濬縣 | 鶴壁市強大牧業有限公司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8 | 濬縣 | 北王莊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9 | 濬縣 | 陳建章養殖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0 | 濬縣 | 東許莊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1 | 濬縣 | 東棗林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2 | 濬縣 | 河南濬縣晨曦養殖有限公司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3 | 濬縣 | 周好才養殖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4 | 濬縣 | 後屯養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5 | 濬縣 | 李坊村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6 | 濬縣 | 蔣村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7 | 濬縣 | 濬縣白寺西徐莊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8 | 濬縣 | 濬縣白寺鄉西徐莊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19 | 濬縣 | 馬行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0 | 濬縣 | 南胡村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1 | 濬縣 | 南胡村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2 | 濬縣 | 南楊莊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3 | 濬縣 | 南紙坊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4 | 濬縣 | 前屯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5 | 濬縣 | 秦禹莊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6 | 濬縣 | 屯子鎮大屯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7 | 濬縣 | 屯子鎮東王村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8 | 濬縣 | 西郭渡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29 | 濬縣 | 西湖村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0 | 濬縣 | 新鎮集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1 | 濬縣 | 永達東海頭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2 | 濬縣 | 張中軍養殖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3 | 濬縣 | 趙崗三十萬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4 | 淇縣 | 大用公司橋盟5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5 | 淇縣 | 大用公司橋盟6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6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1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7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2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8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3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39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4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0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5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1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6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2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7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3 | 淇縣 | 大用公司鐵西8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4 | 淇縣 | 大用公司袁莊1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5 | 淇縣 | 大用公司袁莊2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6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2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7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3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8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4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49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5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50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6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51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7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52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8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53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9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54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10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55 | 淇縣 | 大用公司黃洞11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56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一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57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二.一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58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二.二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59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三.一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0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三.二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1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四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2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四.一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3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五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4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六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5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七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6 | 淇縣 | 大用公司種雞部八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67 | 淇縣 | 淇縣朝陽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68 | 淇縣 | 河南永昌飛天養殖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69 | 淇縣 | 淇縣興和畜牧開發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70 | 淇縣 | 郝玉民豬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71 | 淇縣 | 周朝陽豬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72 | 淇縣 | 介屯村東豬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73 | 淇縣 | 李麥貴豬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74 | 淇縣 | 李榮華豬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75 | 淇濱區 | 鶴壁市淇濱區德佳畜牧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76 | 淇濱區 | 鶴壁市淇濱區鉅橋鎮同和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77 | 淇濱區 | 鶴壁市淇濱區興牟肉牛養殖專業合作社 | 肉牛 | 鼓勵模式5 |
78 | 淇濱區 | 鶴壁市大運牧業有限公司 | 奶牛 | 鼓勵模式5 |
79 | 山城區 | 大胡黃學藝肉牛場 | 肉牛 | 鼓勵模式5 |
80 | 山城區 | 大胡王保良牛場 | 肉牛 | 鼓勵模式5 |
81 | 山城區 | 郭成海養殖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82 | 山城區 | 鑫順禽業有限公司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83 | 山城區 | 郭氏禽業有限公司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84 | 山城區 | 禾玉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85 | 山城區 | 三利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86 | 山城區 | 鑫山畜禽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87 | 山城區 | 永順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88 | 山城區 | 鄭玉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89 | 山城區 | 鴻博養殖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90 | 山城區 | 鑫瑞牧業有限公司 | 豬 | 鼓勵模式2 |
91 | 山城區 | 黑塔肉雞場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92 | 山城區 | 胡萬利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93 | 山城區 | 蘇秋來奶牛場 | 奶牛 | 鼓勵模式5 |
94 | 鶴山區 | 鶴山區曹家雞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95 | 鶴山區 | 王秀軍養殖場 | 蛋雞 | 鼓勵模式1 |
96 | 鶴山區 | 鶴山區寺灣肉雞養殖小區 | 肉雞 | 鼓勵模式1 |
97 | 鶴山區 | 鶴壁市鶴山區康鑫農牧養殖場(孫紅軍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98 | 鶴山區 | 鶴壁市鶴山區亥隆牧業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99 | 鶴山區 | 張全國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0 | 鶴山區 | 賈紅星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1 | 鶴山區 | 鶴山區齊天生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2 | 鶴山區 | 吳丙紅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3 | 鶴山區 | 竇水林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4 | 鶴山區 | 董鳳堂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5 | 鶴山區 | 姬懷文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6 | 鶴山區 | 鶴山區明華養豬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7 | 鶴山區 | 姬新紅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8 | 鶴山區 | 方建莊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09 | 鶴山區 | 韓紅軍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0 | 鶴山區 | 程水根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1 | 鶴山區 | 李雨有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2 | 鶴山區 | 竇長生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3 | 鶴山區 | 馮俊霞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4 | 鶴山區 | 王春生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5 | 鶴山區 | 許喜平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6 | 鶴山區 | 楊傑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117 | 鶴山區 | 畢文軍養殖場 | 豬 | 鼓勵模式2 |
說明:鼓勵模式1為雨污分流,有雞糞儲存池,有沖舍廢水儲存池。
鼓勵模式2為乾清糞,雨污分流,有沼氣池,有沼液儲存池,有糞便儲存池。
鼓勵模式5為乾清糞,雨污分流,糞便生產有機肥或生產食用菌,有尿液儲存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