鴉片煙罪

鴉片煙罪指的是輸入、製造、販賣、吸食鴉片煙,或者以販賣為目的而持有鴉片煙的行為。外國刑法罪名。凡將鴉片從國外輸入國內的,將鴉片煙土調製成可以直接吸食的鴉片煙膏的,以販賣為目的而持有鴉片或將鴉片賣給他人的,按照日本刑法規定,處6個月以上7年以下懲役。

稅關官吏輸入或容許他人輸入鴉片煙的,處1年以上10年以下懲役。任何人吸食鴉片煙的,處3年以下懲役。意圖營利而供給他人吸食鴉片煙場所的,處6個月以上7年以下懲役。持有吸食鴉片煙器具的,處1年以下懲役。本罪亦處罰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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