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縣民政局

鳳陽縣民政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研究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有關民政政策法規實施情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陽縣民政局
  • 地方:鳳陽縣
  • 類型:民政局
  • 屬於: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戰略,編制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畫,監督檢查有關民政政策法規實施情況。
(二)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縣救災救濟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系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上報災情工作;負責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及使用監督工作;組織指導救災捐助工作。
(三)負責全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指導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四)負責擁軍優屬、烈士褒揚和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傷亡撫恤工作;落實優撫政策;負責烈士稱號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等級審核報批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活動;承擔縣雙擁工作委員會的有關具體工作。
(五)負責全縣退役士兵、復員幹部和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和協調軍供站工作;指導全縣軍隊離退休幹部休養所工作。
(六)貫徹落實社會福利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全縣社會福利事業管理工作,推動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立與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和指導老年人、孤兒、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
(七)貫徹落實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進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指導全縣村(居)務公開;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八)貫徹落實行政區劃管理相關政策和行政區域界線、地名管理的有關辦法;負責全縣鄉鎮、村行政區劃設立、撤銷、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全縣鄉鎮行政區域邊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組織開展地名標準化建設工作。
落實婚姻登記、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婚育宣傳和婦女兒童保護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婚姻、收養登記和殯葬單位的管理和業務指導。
(九)依法承擔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責任。
(十)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民政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人秘股(行政審批股)。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來信來訪、政務公開、宣傳和綜合性檔案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全縣各鄉鎮民政工作考評、表彰工作。擬訂全縣民政系統教育、科技、人才發展規劃;按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民政系統文明創建和行風建設。承擔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民政許可及行政服務事項相關法律、法規、辦理程式的諮詢、答覆。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全縣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工作;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及有關計畫;監督檢查民政事業費的管理使用和民政物資、基建等計畫的落實情況;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工作。
(三)優撫股。
負責全縣優撫對象的撫恤、優待、補助工作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亡撫恤工作;負責烈士褒揚、承辦革命烈士和傷殘等級申報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股。
負責全縣城鄉基層政權、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工作,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和鄉鎮(街道)民政幹部培訓和表彰工作;指導鄉鎮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出建立和完善全縣社區服務體系和社區建設意見並組織實施;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動城鄉社區建設。
主管全縣行政區劃和地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鄉鎮、村的設立、撤銷、調整、命名、更名和行政區域界線變更的審查報批;研究和修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全縣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工作;承辦各鄉鎮邊界、地名爭議和糾紛的調處事宜;負責全縣地名標誌的設定和管理,定期向社會發布標準地名公告。
貫徹落實社會福利政策,促進慈善事業發展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社會福利機構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全縣殘疾人、孤兒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和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等特殊群體權益保護政策;負責福利機構內孤兒、棄嬰的收養登記管理及涉外領養材料的審核上報工作;指導六十年代精減老職工和上海下放居民救濟工作;負責全縣福利企業的年檢認證、新辦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技改項目的申報工作;指導全縣福利企業管理工作;管理本級福利彩票公益金。
負責全縣殯葬管理工作;研究制定並貫徹實施殯葬地方法規,指導殯葬事業的建設和管理。
(五)救災救濟辦公室。
貫徹落實救災救濟政策;組織協調減災抗災救災工作,落實防災減災規劃;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負責救災信息系統管理;承辦災情核查、上報和統一發布工作;承辦救災款物管理、分配及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災民生活救助;承擔境內外對縣政府捐贈救災款物的接收和分配工作,組織和指導救災捐贈活動;承辦有關救災物資儲備工作。
(六)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落實有關復員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政策;負責全縣退役士兵和復員幹部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開展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和扶持就業工作;協調部隊軍運和指導軍供站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干休所的建設工作。
(七)民間組織管理股。
落實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相關政策;負責全縣社團、民非企業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指導和監督全縣社團、民非企業活動。
(八)社會救助股。
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政策,建立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加強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管理;負責全縣社會救助工作信息化建設:參與擬訂司法、住房、教育等救助相關辦法。
(九)縣雙擁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貫徹落實雙擁工作政策;指導開展創建雙擁模範城(縣)和軍民共建活動;協調軍政、軍民關係,處理軍地歷史遺留問題;承擔慰問部隊的有關工作;承辦縣雙擁工作委員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分工

楊秀宏(局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負責人秘、財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計財股、局工會。
王興煒(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復退軍人安置、福彩發行、殯葬改革、上海下放戶管理和社會定補、招商引資、信訪維穩、綜治等工作;分管殯葬管理所、公墓管理處、軍人接待站。
李 瑞(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風廉政、紀檢監察、效能建設、文明創建、宣傳信息、減災救災、雙擁、優撫、社會組織管理、婚姻登記、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地名區劃、慈善事業等工作。分管軍服站、烈士陵園、婚姻登記處、慈善協會。協助分管辦公室。
繆傳鳳(副局長):負責城鄉低保、醫療救助、臨時救助、五保供養、老齡工作、敬老院建設、收養登記、孤兒保障、福利企業、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等工作。分管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社會(兒童)福利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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