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陽縣政府辦公室

鳳陽縣政府辦公室

鳳陽縣政府辦公室,隸屬於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政府。負責縣政府會議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及時準確向縣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等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成員,內設機構及職能,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蒐集整理信息,及時準確向縣政府領導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縣政府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有關指示的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和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的指示。
(六)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
(八)協調督促縣人民政府工作範圍內的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
(九)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政府系統法制建設。
(十)組織貫徹執行國家外事、僑務政策,辦理全縣涉外事務和處理日常僑務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建設和縣政府入口網站建設,做好縣政府信息公開發布工作。
(十二)根據縣委、縣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負責政辦口的指導、協調和相關活動的組織落實工作。
(十三)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宜。

領導成員


  曹啟兵 主 任
孟憲燕 督辦室主任
曹長銳 副 主 任
瞿靈英 副 主 任
陳玉凱 副 主 任

內設機構及職能


  (一)文保科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文稿審核、印製和印鑑管理、保密、機要、檔案等工作;負責人民民眾來信的登記與轉辦工作;負責指導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二)行政科 
負責機關經費預算、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登記、核銷等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資調整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接待工作的安排;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集體活動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管理、安全保衛、報刊征訂分發、義務勞動的組織、機關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管理及文明創建等工作;承辦縣政府及辦公室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
(三)秘書科 
負責農業、工業、財政金融、文化教育衛生計畫生育、城建交通、發展改革等工作的聯繫與協調;負責有關方面的文稿起草、文電辦理、專題會議會務等有關工作;提供有關信息資料及領導臨時需要的參考資料;做好相關服務工作。
(四)綜合調研科
負責政府工作報告、主要負責同志講話及其他重要材料的起草、組織工作;負責縣政府年度計畫、重點工作安排的擬定和上報工作;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等會務工作;根據縣政府階段性中心任務和領導要求,組織開展專題調研,收集、整理、編印各類重要信息。
(五)縣政府督辦室 
負責上級黨委政府和縣委、縣政府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重要批示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及時了解與反饋執行中的情況和問題;聯繫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政協辦公室工作;牽頭承辦人大議案、建議和政協提案等需要縣政府辦理的有關工作。
(六)縣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編制縣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規劃,擬訂年度工作計畫;組織開展全縣依法行政工作,指導鄉鎮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組織、指導、協調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工作;協調部門之間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行政執法的監督檢查和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定期清理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承辦以縣政府名義簽訂的各類協定及其他涉法涉案事務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認證和證件的發放、管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人員資格認證及證件管理工作。
(七)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 
負責歸口管理全縣的外事、僑務工作;辦理本縣的涉外事務,配合有關部門監督檢查外事和涉外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理日常僑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僑案件和民事糾紛,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
(八)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值班室、縣長熱線辦公室) 
負責全縣緊急、重大事項的報送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有關應急處置工作,辦理縣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專題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負責民眾來電的接聽、分辦、督辦、反饋工作;負責應急值守、民眾來電辦理、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匯總、分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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