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主要職責,
機構簡介
鳳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鳳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藥品(含中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標準規範。
(二)承擔轄區相關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行政許可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無證經營行為。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監督管理市場交易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承擔轄區廣告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廣告違法行為;承擔轄區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有關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依法對商標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保護商標專用權,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專用權的保護,組織開展企業信用信息體系建設,推進企業信用、行業信用,實施信用分類管理;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人員及其直銷活動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傳銷和違法直銷案件,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查處轄區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承擔轄區拍賣、經紀活動和契約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四)承擔轄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和質量技術投訴、申訴、舉報工作。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處理消費者申訴舉報,查處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
(五)承擔轄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食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及處理工作,負責監督實施食品行政許可,承擔食品安全檢查、整頓治理和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對(急)處置。
(六)承擔轄區藥品、化妝品、保健用品、醫療器械、醫療機構製劑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範、中藥飲片炮製規範;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精神藥品以及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並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承擔藥學人員繼續教育有關工作。
(八)承擔轄區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承擔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抽查、檢測及處理工作;配合開展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現場審查和重大質量事故調查處理。
(九)承擔轄區管理和監督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認可工作,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依法對為社會出具公正數據的技術機構進行監督管理,查處認證違法行為。
(十)承擔轄區計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組織實施量值傳遞和強制檢定以及計量校準工作,監管市場計量行為,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十一)承擔轄區標準化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制定、修訂、審批、發布縣級推薦性農業地方標準規範,辦理企業標準備案和執行標準登記,承擔標準實施監督和組織機構代碼、商品條碼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承擔轄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和行政許可的監督檢查;按規定報告特種設備事故,配合開展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十三)查處轄區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商品、食品、藥品違法行為。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縣委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委員會、縣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