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化整合
鳳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鳳城市風景名勝區(公園)執法中心]由市林業局所屬的遼寧省鳳凰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鳳城市青山保護局、鳳城市林業生態建設辦公室、鳳城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鳳城市林業種苗管理站、鳳城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鳳城市林業工作總站、鳳城市通遠堡林場、鳳城市邊溝林場、鳳城市賽馬林場、鳳城市鳳山林場、鳳城市寶山林場、鳳城市林業木材檢查總站、
遼寧鳳城草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鳳城市板栗工作站,市農經局所屬的草原監理站,鳳凰城街道辦事處所屬的鳳凰城街道辦事處林業綜合服務中心,鳳山街道辦事處所屬的鳳山街道辦事處林業綜合服務中心,草河街道辦事處所屬的草河街道辦事處林業綜合服務中心,市政府直屬的遼寧鳳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鳳城市雞冠山鎮人民政府所屬雞冠山鎮景區,鳳城市賽馬鎮人民政府所屬賽馬蒲石河景區整合組建。
主要職責
(一)履行自然保護區、濕地公園的規劃建設、生態保護修復、基礎設施配套、生態旅遊開發規劃等方面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二)承擔全市林業生態建設、產業發展等方面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三)承擔國有林場林業發展等方面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四)負責林業科技服務推廣、草業技術推廣工作。
(五)承擔法律法規授權執法及市林業和草原局委託執法職能。
(六)承擔市林業和草原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鳳城市風景名勝區(公園)執法中心】設8個內設機構:
1、黨政群工作部。負責行政事務和黨群工作;擬定各項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負責人事、文秘、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會議、維穩、安全生產、宣傳、統戰、群團、工會、老幹部、勞動工資管理、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長期發展規劃與專項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負責黨風廉政建設,負責文明創建、行風建設和中心作風建設工作;負責中心黨建有關制度的擬定和檢查落實;負責黨員教育培訓和考核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管理中心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考察以及培養選拔等工作;負責上級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林學會工作,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與科技創新;充分發揮林學會的人才優勢,開展林業科技諮詢服務,接受委託進行林業技術項目論證以及林業科學技術獎、優秀論文的推薦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8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3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2、財務部。負責編制本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負責固定資產、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工資發放、社保繳納、醫保繳納、公積金繳納等工作;承擔林業貸款財政貼息資金管理和森林植被恢復費收繳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8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3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3、國有林場工作部。制定全市國有林場林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全市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等工作;負責全市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組織實施並監督全市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2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9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4、林業重點工程建設部(生態公益林工作部)。承擔全市林業生態建設、產業發展工作;負責生態公益林建設、管理及補助資金使用工作;負責全市沿海防護林、三北防護林、退耕還林、中央財政補貼營造林、天保工程、生態公益林、外資項目造林等重點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並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及時跟進國家、省、市造林綠化工程、產業發展項目;在林業生態和產業項目實施過程中,配合主管部門進行技術支持以及相關服務保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5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6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5、森林病蟲害防治檢測部。編制實施全市防止外來林業有害生物入侵工作規劃、預案、防治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和服務保障;負責林業有害生物的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的調查;負責全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的具體組織工作;組織開展林業有害生物治理和風險評估工作;建立森林病蟲害防治技術檔案,調查和統計災害損失;林木種苗種子和牧草種子質量抽查和檢驗工作;開展森林病蟲害、林木種子、牧草種子檢驗的技術指導、業務諮詢和技術培訓服務;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對森林植物及其產品實施調運檢疫和產地檢疫。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5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5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6、生態治理與資源監測工作部。組織指導全市青山保護和生態修復工作;承擔全市青山毀壞情況調查、動態監測和統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市天然林保護工程和森林採伐限額前期調查規劃工作;負責國家、省級自然保護區和森林公園的調查規劃;負責管理全市森林資源;負責全市森林資源、荒漠化沙化土地、濕地、野生動植物、森林災害、實施草地資源保護等綜合監測工作;負責草原自然災害的預警和防治工作;對草原載畜量進行核定,監督維護全市草畜平衡工作;定期進行草原調查、草原統計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1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7、自然保護地工作部。調查全市保護區內自然資源並建立檔案,組織環境監測,保護自然保護區內生態環境和自然資源工作;負責濕地公園的規劃建設、生態保護修復、基礎設施配套、生態旅遊開發規劃管理;負責對外宣傳、交流與濕地科學知識普及、教育等;研究提出全市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的調整建議。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8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3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8、林業技術推廣工作部。建立健全林業科技服務推廣體系;抓好林業科技成果試點示範和普及推廣工作;負責草業技術推廣工作;負責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負責板栗造林、良種嫁接等技術指導推廣工作,新技術、新品種推廣工作。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12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分支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鳳城市風景名勝區(公園)執法中心】設7個分支機構:
1、鳳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分中心。主要職責是,承擔區域內林業生態建設、產業發展、林業科技推廣、草業技術推廣等方面的技術性、事務性工作。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24名;主任1名(由鳳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4名。
2、鳳城市通遠堡林場。主要職責是,制定國有林場林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等工作;負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47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3、鳳城市邊溝林場。主要職責是,制定國有林場林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等工作;負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34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4、鳳城市賽馬林場。主要職責是,制定國有林場林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等工作;負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37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5、鳳城市鳳山林場。主要職責是,制定國有林場林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等工作;負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43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6、鳳城市寶山林場。主要職責是,制定國有林場林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上級下達的林業工程建設項目;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資源培育等工作;負責國有林場森林資源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國有林場森林資源調查、統計和資源檔案管理;組織實施國有林場森林經營工作。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40名;主任1名,副主任3名。
7、鳳城市林業和草原執法中心【鳳城市風景名勝區(公園)執法中心】。主要職責是,承擔法律法規授權執法和鳳城市林業和草原局委託執法職能。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29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69名,自收自支人員編制15名;主任1名(由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4名。
人員編制
鳳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鳳城市風景名勝區(公園)執法中心】人員編制435名,其中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06名,財政部分補助人員編制314名,自收自支人員編制15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90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202名,工勤人員編制143名。
鳳城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鳳城市風景名勝區(公園)執法中心】領導職數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1名兼任市林業和草原執法中心主任(副科級),1名兼任市林業發展服務中心鄉鎮(街道)分中心主任(副科級)。另配中心黨委副書記1名(副科級),紀委書記1名(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原為市林業局所屬的遼寧省鳳凰山自然保護區管理處、鳳城市青山保護局、鳳城市林業生態建設辦公室、鳳城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院、鳳城市林業種苗管理站、鳳城市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局、鳳城市林業工作總站、鳳城市通遠堡林場、鳳城市邊溝林場、鳳城市賽馬林場、鳳城市鳳山林場、鳳城市寶山林場、鳳城市林業木材檢查總站、遼寧鳳城草河國家濕地公園管理處、鳳城市板栗工作站,市農經局所屬的草原監理站,鳳凰城街道辦事處所屬的鳳凰城街道辦事處林業綜合服務中心,鳳山街道辦事處所屬的鳳山街道辦事處林業綜合服務中心,草河街道辦事處所屬的草河街道辦事處林業綜合服務中心,市政府直屬的遼寧鳳凰山風景名勝區管理局,鳳城市雞冠山鎮人民政府所屬的雞冠山鎮景區,鳳城市賽馬鎮人民政府所屬的賽馬蒲石河景區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二)請按有關規定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