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鳳城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
- 外文名:Fengcheng Cultural Tourism Service Center
- 性質:部門管理機構
- 行政級別:正科級
職能整合,主要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分支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職能整合
鳳城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鳳城市文化旅遊執法中心)由市政府直屬的鳳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市文廣局所屬的鳳城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鳳城市文化館、鳳城市圖書館、鳳城市博物館、鳳城市文化宮、鳳城市有線電視網路中心整合組建。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的宣傳文化指導思想;促進文化事業、旅遊業發展。
(二)負責我市文化市場領域、旅遊領域綜合執法工作。
(三)開展民眾文化藝術活動與藝術節目表演,研究民眾藝術創作。
(四)負責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收集、整理、保護和推動傳承工作;組織開展全市滿族民眾文化活動等工作。
(五)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文獻信息,並向公眾提供免費、開放、共享的圖書借閱、信息諮詢及相關服務工作。
(六)發掘物質文化遺產,承擔文物管理、徵集、修復、研究和宣傳工作,促進文物事業可持續發展。
(七)負責接收、傳輸和管理數位電視信號,負責提供數位電視節目及網際網路方面的服務。
(八)承擔市文化旅遊部門委託的行政執法職能和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設6個內設機構:
1、黨政群工作部。負責文字綜合、文電、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財務審計等工作;開展黨建、紀檢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幹部服務等工作。
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1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2、文體活動工作部。負責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文化體育場所的安全和管理事務性工作。
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7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3、群文部(鳳城市文化館)。開展我市民眾文化藝術活動、滿族文化藝術活動,培訓業餘文藝骨幹;組織開展民眾文化藝術、滿族文化藝術理論研究與文化藝術交流、創作等工作。
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6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4、圖書部(鳳城市圖書館)。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文獻信息,並向公眾及少兒提供免費、開放、共享的圖書借閱、信息諮詢、知識培訓、社會教育等服務;開展基層圖書館業務輔導、館際協作、送文化下鄉等工作。
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3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5、文博部(鳳城市博物館)。承擔鳳城市域內不可移動文物的調查、登記、研究、宣傳及檔案管理,參與考古勘探和考古發掘,負責可移動文物的徵集、典藏、陳列和研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門和公眾提供有關文物的諮詢、鑑定服務。負責我市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收集、整理、保護和推動傳承工作。
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6名;部長1名,副部長2名。
6、旅遊服務部。負責對全市旅遊市場服務質量進行檢查,受理全市範圍內的重要旅遊投訴;開展旅遊品牌創建、等級評定等旅遊行業培訓工作。
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3名;部長1名。
分支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鳳城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鳳城市文化旅遊執法中心)設2個分支機構:
1、鳳城市文化旅遊執法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文化市場領域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掃黃打非”有關工作任務,依法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及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委託的行政執法職能。
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11名;主任1名(由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2名。
2、鳳城市有線電視網路中心。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有線電視和衛星廣播電視接收設施管理,負責接收、傳送數位電視節目和網際網路服務。
經費自理人員編制91名;主任1名(由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1名副主任兼任),副主任4名。
行政編制
鳳城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鳳城市文化旅遊執法中心)內設機構和分支機構人員編制173名(含參公人員編制3名),其中財政全部補助人員編制53名,經費自理人員編制120名。人員編制結構為:管理人員編制51名,專業技術人員編制72名,工勤人員編制50名。
鳳城市文化旅遊事務服務中心(鳳城市文化旅遊執法中心)領導職數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1名兼任市文化旅遊執法中心主任(副科級),1名兼任鳳城市有線電視網路中心主任(副科級)。
其他事項
(一)原為市政府直屬鳳城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市文廣局所屬的鳳城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大隊、鳳城市文化館、鳳城市圖書館、鳳城市博物館、鳳城市文化宮、鳳城市有線電視網路中心核定的機構編制事項不再有效。
(二)請按有關規定到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