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茲城

鳩茲城

“鳩茲”是安徽省蕪湖市的象徵。古時蕪湖地勢低洼,是遍生“蕪藻”的淺水湖,盛產魚類,鳩鳥茲生,故名“鳩茲”。

鳩,鳥類的一種。

茲 ,草木多益也。——《說文

鳩茲(jiū zī),鳩鳥雲集的地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鳩茲城
  • 別名:鳩茲
  • 行政區類別:安徽省蕪湖市
  • 所屬地區:安徽蕪湖
  • 下轄地區:南陵縣,蕪湖縣,繁昌縣
  • 方言:吳語宣州區
名字由來,古代發展,近代歷史,現代發展,

    名字由來

    蕪湖已經有2600多年歷史,最早的故址名鳩茲,在市東南約四十里的水陽江南岸。《左傳》:“魯襄公三年(公元前570)楚子重伐吳,克鳩茲。至於衡山。”此處記敘的衡山是當塗縣東北面的橫山。而鳩茲城址則位於水陽江南岸一帶侵蝕殘丘向北延伸的盡頭。由此往西地勢低平,多為湖塘沼澤地區,因湖沼草叢,鳩鳥雲集,而得名鳩茲,又稱“勾茲”、“皋茲”、“祝茲”等。在鳩茲附近有一長形湖泊因“蓄水不深而生蕪藻”,故得名蕪湖。此段水陽江當時稱為中江,西連長江,東通太湖,為一條重要的東西交通水道。鳩茲是控制中江的一個渡口,位置相當重要。戰國時期,周元王四年(前472年),吳國為越國所滅,鳩茲屬越。秦時,分全國為三十六郡,鳩茲屬鄣郡。公元前109年即漢武帝元封二年,鳩茲已設縣,易名蕪湖,此乃早期的蕪湖城了。

    古代發展

    春秋時,名鳩茲,屬吳國。 戰國時,周元王三年(公元前473年)越滅吳,屬越國,名鳩茲。周郝王九年(公元前306年)楚滅越,屬楚國,名鳩茲。
    秦時,分全中國為三十六郡,蕪湖屬鄣郡關於鄣郡的建置問題,學術界頗有爭論,一曰為秦末或楚漢之際置,一曰秦無鄣郡,仍名鳩茲。 西漢時,漢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改鄣郡為丹陽郡,領17縣,蕪湖為其中之一,蕪湖縣名始於此。[5] 東漢沿襲之。 三國時,吳黃武二年(223),蕪湖縣城由鳩茲遷至今市區東南雞毛山一帶,仍屬丹陽郡。 西晉時,晉武帝太康二年(281),分丹陽郡置宣城邵(駐宛陵)。移丹陽郡治於建業(今南京)。蕪湖仍屬丹陽郡。
    東晉時,為安置中原南渡的百姓,在沿江一帶僑置郡州縣。成帝鹹和四年(329),蕪湖縣屬丹陽郡,僑立豫州於蕪湖;哀帝興寧元年(363),蕪湖屬宣城郡(郡址移駐蕪湖);孝武帝寧康二年(374)蕪湖仍屬宣城郡,並僑立上黨郡。孝武帝太元年間(376-396)僑置襄垣、定陵、逡遒等縣,均屬上黨郡;安帝義熙九年(413),宣城郡回駐宛陵,降上黨郡為縣,省陽攴(今繁昌)入蕪湖縣,後又省蕪湖縣入襄垣縣。自此蕪湖縣置被撤銷,襄垣、上黨兩縣均屬淮南僑郡。東晉鹹和初年僑置淮南郡于丹陽郡的於湖(今當塗縣南19公里處)  南北朝時,劉宋文帝元嘉九年(432)並上黨縣入襄垣縣,屬淮南郡;孝武帝大明六年(462)並淮南郡入宣城郡(郡址移駐於湖),襄垣縣屬宣城郡。大明八年(464)復立淮南郡屬南豫州,襄垣屬之。明帝泰始三年(467)屬揚州淮南郡。[1] 隋文帝開皇九年(589)撤銷丹陽、淮南二郡,置蔣州駐石頭城(今南京),並襄垣等縣入當塗縣,縣治遷駐姑熟(今當塗縣城),原蕪湖(城)降為當塗縣屬鎮。
    唐時,將全中國分為十道後又改分為十五道,蕪湖一直為當塗縣的一個鎮,只是屬道州有變動。唐太宗貞觀元年(627)屬江南道宣州;玄宗開元廿一年(733)屬江南西道宣州。肅宗乾元元年(758)屬江南東道昇州。上元二年(761)屬江南西道宣州;德宗貞元三年(787)屬江南東道宣州。
    五代時,南唐李昪升元年間(937-943)復置蕪湖縣屬江寧府,自此以後至民國,蕪湖縣置未斷。
    時,宋太祖開寶八年(975)平江南,蕪湖屬宣州。太宗太平興國二年(977)升南平軍為太平州,蕪湖屬江南路(後為江南東路)太平州。
    時,元世祖至元十四年(1277)升太平州為太平路,蕪湖屬江浙行中書省太平路;惠宗至正十五年(1355)改太平路為府,蕪湖屬太平府。
    時,明洪武元年(1368)建都金陵,蕪湖屬中書省太平府;洪武十三年(1380)罷中書省,蕪湖直屬六部太平府;永樂十八年(1420)改京師為南京,蕪湖屬南直隸太平府時,清世祖順治二年(1645)定江南,改南京為江南省,蕪湖屬江南布政使司太平府;順治十八年(1661),蕪湖屬江南省左布政使司太平府;康熙六年(1667)改左布政使司為安徽布政使司,從此安徽省正式成立,蕪湖屬安徽省太平府。
    太平天國年間(1857-1864)府、縣屬浙江省兼轄,後屬安徽省徽寧池太廣道。

    近代歷史

    民國時,民國元年(1912)廢府、州、廳而存縣、道,蕪湖縣直屬安徽省;民國三年至十七年(1914-1928)設蕪湖道(駐蕪湖),轄皖南地區二十三縣,蕪湖為首縣甲等;民國二十一年(1932)蕪湖縣屬安徽省第二專區;民國二十七年(1938)日軍侵占蕪湖,撤銷第二專區,改屬第五專區,同年10月25日又改屬第九專區;民國三十年(1941)8月,屬第六專區;民國三十四年(1945)9月,抗戰勝利後屬安徽省皖南行署,並為第六專區駐地。
    1949年4月24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三野戰軍第三十軍八十八師解放蕪湖。1949年4月27日成立蕪湖軍事管制委員會,直屬南京軍事管制委員會。
    1949年5月10日,成立蕪湖市人民政府。從此蕪湖市、縣分置。5月13日設皖南行署駐蕪湖市,轄蕪當、池州、宣城三專區,蕪湖市直屬皖南行署。蕪湖縣屬皖南行署蕪當專區。

    現代發展

    1950年撤銷蕪當專區,蕪湖縣直屬皖南行署。
    1952年2月4日,蕪湖縣改屬皖南行署蕪湖專區。
    1952年8月27日,撤銷皖南皖北行署,成立安徽省人民政府,蕪湖市直屬安徽省。蕪湖縣仍屬蕪湖專區,蕪湖專區及蕪湖縣均駐蕪湖市
    1958年2月27日,和縣裕溪口鎮劃入蕪湖市。6月21日蕪湖市改屬蕪湖專區領導,同年11月27日專區和市合併,以蕪湖專區名義出現,直屬安徽省。
    1959年3月12日並蕪湖縣入蕪湖市。
    1960年1月14日專區和市分開設定,市屬省和專區雙重領導。
    1961年4月26日,蕪湖市直屬安徽省。同年12月5日復置蕪湖縣,屬蕪湖專區,專區與縣仍駐蕪湖市。
    1965年7月19日又劃蕪湖市歸屬蕪湖專區。
    1971年3月蕪湖縣遷駐灣鎮。同年3月29日蕪湖專區改名為蕪湖地區,蕪湖市、蕪湖縣同屬蕪湖地區。
    1973年2月25日蕪湖市直屬安徽省。
    1980年1月29日,蕪湖地區改名宣城地區,行署移駐宣城,蕪湖縣屬蕪湖市。
    1983年7月1日,當塗縣的大橋公社劃入蕪湖市。同時將原屬宣城地區的繁昌、南陵、青陽三縣及九華山管理處劃歸蕪湖市管轄。
    2011年8月22日,原巢湖市無為縣、和縣沈巷鎮劃歸蕪湖市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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