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椒采後貯藏管理規範

《鮮椒采後貯藏管理規範》是2019年02月13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鮮椒采後貯藏管理規範
  • 標準編號:T/GZWL 006—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14日
  • 實施日期:2019年02月13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蔡吉洪、王瑞、周燁、吉寧、馬超、曹森、巴良傑。

起草單位

貴州省辣椒產業聯盟、遵義紅滿坡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貴陽學院、貴州遵義真辣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貴州省標準化院。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貴州省辣椒產業聯盟成員單位鮮椒果實的採收、貯藏管理、出庫與運輸方式的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貴州省辣椒產業聯盟成員單位鮮椒果實的採收、采後商品化處理與貯運。

主要內容

4 採收
4.1 採收準備
將600mm*400mm*450mm生鮮塑膠周轉箱於采前一周使用1000倍二氧化氯溶液進行噴灑,24 h後使用自來水沖洗,然後曝曬至乾。
4.2 採收期
加工用鮮椒以果實堅挺、完全轉紅時;烹飪用鮮椒則為8至9成熟時。
4.3 採收天氣
選擇晴天露水乾後時段,或者陰天露水乾後時段,避開高溫時段採收,雨後1天之內避免採摘。
4.4 冷藏庫準備
貯藏前15天應對機械冷藏庫進行徹底清理,庫內牆壁、地面、托盤噴施二氧化氯溶液,密閉24 h後通風,然後對冷藏庫機械設施進行檢修、調校溫度、相對濕度。
貯藏前5天,冷庫內通入臭氧進行殺菌,每8h向庫內間隔通入1次臭氧,每次使庫內臭氧濃度達到3 mg/m3,密閉72 h後開門通風。貯藏前48 h,預冷庫、貯藏庫均降溫至(8±0.5)℃,通過地面加濕方式使庫內相對濕度≥80%。
4.5 採收方法
要求所有採摘人員生產期間禁止使用化妝品和飲酒,必須修剪指甲,佩戴薄棉質手套或指套,並將生鮮塑膠周轉箱帶入種植園中。採摘人員必須輕拿輕放,採摘時用拇指、食指和中指捏住果柄與植株連線處,向上或向下提拽,將果實與植株分離。
先採無明顯機械損傷、病蟲害果實,然後採摘殘次果實,分別放置於不同的清潔、乾燥、可承壓生鮮塑膠周轉箱內,生鮮塑膠周轉箱承載量≤內體積85%。避免直接拉拽辣椒果實,造成損傷。忌多次倒筐,避免磕碰、擠壓等損傷。
4.6 采後堆放
將承裝鮮椒果實的生鮮塑膠周轉箱立即送至平坦、陰涼、通風和運輸方便處臨時堆放,並按GB/T 32950要求做詳細標識,避免直曬、雨淋。使用大功率風扇除去鮮椒果實田間熱,使鮮椒果實中心溫度接近環境溫度。堆放、除田間熱時間不宜超過2 h。
4.7 轉運
承裝鮮椒果實的生鮮塑膠周轉箱在有通風、防雨設施的車廂內整齊碼放,以防運輸過程中垮塌,不得與其他果蔬混運。運輸過程中行車平穩、避免顛簸,採摘後6 h內運至冷庫。
5 貯藏
5.1 預冷
乾燥加工用鮮椒,可直接經預冷設施(真空預冷、壓差預冷、機械冷庫)預冷,品溫達(8±0.5)℃後並保持1h。
烹飪用鮮椒,除去田間熱後分裝於厚度為25μm-35 μm聚乙烯材質自發氣調包裝袋內,然後整齊碼放於生鮮塑膠周轉箱內,敞口狀態下送入預冷設施(壓差預冷或機械冷庫),品溫達(8±0.5)℃後並保持1h。
預冷過程中定時(1次/3h)向庫內通入臭氧,濃度達3 mg/m3。
5.2 入貯
將預冷後鮮椒果實在氣溫較低的時段,分批轉移至冷庫中。乾燥加工用鮮椒,移至貯藏庫內使用食品級塑膠薄膜覆蓋冷藏,每次裝入已預冷果實不超過庫容的1/3,間隔不少於3h。
每間冷庫最大裝載量為庫房容積的80%;烹飪用鮮椒,待敞口狀態下鮮椒果實品溫達(8±0.5)℃,立即將自發氣調包裝袋扎口。待整庫裝載完畢後,開啟超音波加濕器。貯藏期間溫度維持在(8±0.5)℃,相對濕度85%~90%。
6 貯藏管理
6.1 溫度和相對濕度
貯藏過程中,靠近蒸發器出風口處果實使用無毒、無害、無異味覆蓋物作保溫處理。貯藏溫度(8±0.5)℃、濕度(85~90%)恆定後,使用機械溫度計和濕度計,每日人工定時監測冷庫內溫度和濕度,並記錄。
6.2 堆垛
碼垛的走向、排列方式應與庫內空氣循環方向一致,在確保冷卻循環前提下,生鮮塑膠周轉箱在冷庫內合理碼放,垛底安置1200mm×1000mm標準托盤。確保:堆垛間留80 cm~100 cm寬的通道,四周與牆壁相隔10 cm~15 cm。
堆放高度視生鮮塑膠周轉箱的耐壓程度而定,最高層生鮮塑膠周轉箱距離庫頂需有≧50 cm。垛碼高度應低於蒸發器的冷風出口,挨近冷風出口處堆垛使用無毒、無害、無異味覆蓋物覆蓋。
不同批次、不同規格、不同時間入庫的鮮椒果實,應進行分垛堆碼貯藏,不能與其它果蔬混放於同一庫內。
6.3 通風換氣
貯藏期間為1次/3天。通風換氣時間以換氣風機流量為依據,每次達到庫內氣體完全置換1遍即可。換氣過程中以庫溫波動不超過2℃為宜。
6.4 臭氧殺菌
可定時通入臭氧,達到滅菌的目的。通入頻率為1次/1天,濃度達1 mg/m3即可。通入臭氧和冷庫通風換氣至少間隔4 h。
6.5 貯藏時間
乾燥加工用鮮椒,貯藏時間≤10 天。烹飪用鮮椒,貯藏時間≤30 天。
6.6 貯藏抽檢
貯藏期間,定期抽檢鮮椒果實病、爛和軟化情況。建議頻率為1次/5天,貯藏超過15 天后,頻率為1次/3天,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7 出庫
7.1 質量要求
出庫時的鮮椒果實應保持各品種的氣味和品相,堅挺、無破裂、無腐爛。
7.2 分選和包裝
宜在低於16℃的房間內分選和包裝鮮椒果實。剔出(除)腐爛、軟化以及其他不符合上市要求的鮮椒果實,根據客戶要求進行等級分選,按照SB/T 10158 的要求進包裝。
7.3 裝御和運輸
裝載時車廂內堆碼時注意與壁和底板留有5 cm~10 cm空隙,以保證車廂內冷卻循環通暢,距離蒸發器出風口處果實使用無毒、無害、無異味覆蓋物覆蓋;根據運輸時間選擇運輸方式。若運輸時間≤8h,則可選擇常溫運輸,要確保車廂內良好通風。若運輸時間≥8h,使用控溫運輸,運輸環境溫度為8℃~10℃。出庫後要求行車平穩,轉載適量,快裝快運,輕裝輕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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