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郎場,海鹽產場。場署駐浙江海鹽縣澉浦鎮。宋置。民國二十年(1931)裁海沙場併入。民國時全場東西相距二十里,南北相距十三里,產地分為三區,計有煎灶66座,鹵堝4 390口,儲鹵井5380口,年均產鹽1 500噸。抗日戰爭時期為日軍占領。民國三十四年裁廢,改設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