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威爾原則

1993年,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在《外交》雜誌上發表《美國軍隊:今後的挑戰》一文,列舉了美國決策者在發動戰爭之前應該提出的幾個問題。關鍵的國家安全利益是否受到威脅?我們是否具有明確而現實的目標?是否充分並坦率地分析了風險和代價?是否其他所有非暴力政策都宣告無效?行動是否得到美國人民的支持?美國是否獲得了廣泛的國際支持?上述考慮後被歸結為“鮑威爾原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鮑威爾原則
  • 提出時間:1993年
  • 提出者美國國務卿鮑威爾
  • 提出文章:《美國軍隊:今後的挑戰》
“鮑威爾原則”認為,美國只能把戰爭作為最後的手段,只能動用優勢兵力。1991年的海灣戰爭是“鮑威爾原則”的範例。老布希總統把這場戰爭的目標限定在:把伊拉克趕出科威特,而不是推翻薩達姆。在時任參謀長聯席會議主席鮑威爾的領導下,美國動用優勢兵力輕鬆實現了這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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