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這是由國內學者獨立系統研究並評論魯曼社會系統理論的第一部學術著作。德國社會學家魯曼在近四十年來所創立的社會系統理論,是20世紀下半葉西方社會科學界最偉大的理論研究成果之一。但魯曼理論所呈現的高難度論述形式,又使它很難為一般社會學研究者所理解。
《魯曼社會系統理論與現代性》在論述魯曼社會系統理論的時候,力圖一方面以簡潔的語言表達原本艱澀難懂的概念,另一方面又對其基本概念進行深入的分析批判。同時,《魯曼社會系統理論與現代性》的另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始終圍繞魯曼社會系統理論的中心議題,即“現代性”進行討論,不僅使它更加重點突出,而且也得以與目前理論界所關心的“現代性”問題聯繫在一起。全書論述充分、引證得當,思想深刻而富有啟發性,有助於推動學術界對於魯曼社會系統理論及現代性問題的深入思考和研究。
作者簡介
高宣揚,浙江杭州人,一生的興趣是在哲學及人文社會科學的多學科文本中穿梭和思索。現為上海同濟大學法國思想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哲學及社會學系教授。1957-1966年於北京大學攻讀哲學,獲學士和碩士學位。旋於北京中國社會科學院世界宗教研究所從事研究工作多年。1979年赴法國巴黎第一大學深造,1983年獲哲學博士學位。曾先後於法國國家科學研究中心、巴黎第十大學和巴黎國際哲學研究院任教和研究。1989年起,任東吳大學教授迄今。著有:《流行文化社會學》、《布爾迪厄》、《存在主義》、《結構主義》、《弗洛伊德主義》、《新馬克思主義導引》、《實用主義和語用論》、《哈伯瑪斯論》、《解釋學簡論》、《哲學人類學》、《德國哲學的發展》、《羅素哲學概論》、《羅素傳》、《弗洛伊德傳》、《畢卡索傳》、《沙特傳》、《論後現代藝術的不確定性》、《李克爾的解釋學》、《當代社會理論》(上下兩冊)、《後現代論》、《魯曼社會系統理論與現代性》及《流行文化社會學》等專書以及其它多篇論文。
媒體評論
書評
魯曼(Niklas Luhmann, 1927-1998),德國知名的社會學家,當代社會系統理論的創紹人,1927年生於下薩克森邦的呂內堡(Lüeneburg)。1946年在佛萊堡(Freiburg)大學就讀法律系,畢業後通過兩次國家考試後服務於行政機關,1961年到美國哈佛大學跟隨帕森斯做客座研究一年,之後任教於德國行政高等學校,1967年在明斯特(Muenster)大學獲得博士學位和教授資格,1968年起任教於此大學,後又轉至比勒菲爾德大學。在他的整個學術生涯中,魯曼系統總結了人類歷史上一切有關“系統”的研究成果,並根據現代社會文化發展的特徵加以改造,使他的社會系統理論不僅包括近現代自然科學研究“系統”的最新成果、現代社會科學研究“系統”的理論成果,而且也包括自古然希臘以來西方文化從哲學、社會人文科學角度對於“系統”探索的理論觀點,以及人們從最廣泛的日常生活經驗中所總結的通俗“系統”概念。
本書是國內學者獨立地系統研究魯曼社會系統理論的第一部學術著作。
魯曼社會系統理論是對於當代社會複雜分化的最深刻診斷。他從當代社會基本結構以及當代社會行動者社會行為的基本特徵出發,強調當代社會結構在功能上的高度分化以及當代行動者的社會行動邏輯的極端複雜性。他深刻地指出了當代社會功能分化的自我參照性質,將他對於當代社會的分析,建立在嶄新的功能結構論的基礎上,以其獨特的社會系統理論及其“微觀/巨觀”相結合的獨具風格的方法,將當代社會功能分化的特徵明顯地襯托出來。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魯曼的理論修養及其理論成果
第二節 魯曼社會系統理論的基本特徵
第二章 魯曼社會系統理論巨觀分析
第一節 系統理論的典範轉換
第二節 與結構主義的比較
第三章 魯曼社會系統理論微觀分析
第一節 魯曼系統理論的成形
第二節 宗教及法律系統的普遍意義
第三節 社會系統中的‘行動’概念
第四節 社會系統功能區分化的演進
第五節 系統對於環境的‘簡單化’原則
第六節 時間的可能維度
第七節 系統的自我參照性及其區分性
第四章 溝通與社會系統
第一節 魯曼‘溝通’概念的特殊意義
第二節 溝通與雙重偶然性
第三節 溝通的雙重社會功能
第四節 心理系統與「意義結構」
第五節 溝通的反思性及其意義
第五章 自我參照與合理化
第一節 自我參照和自我生產的一致性
第二節 互動系統的自我參照性
第六章 社會系統理論的現代性意義
第一節 現代社會理論對現代性的歷史探討
第二節 「現代性」是現代社會理論的核心範疇
第三節 對現代性的基本思考模式
第四節 現代社會行動的多元模式
第五節 ‘時間’的現代性維度
第六節 現代性的語言與語義分析
第七節 風險社會及二階觀察的必要性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