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恭為中牟令,重德化,不任刑罰。袁安聞之,疑其不實,陰使人往視之。隨恭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過,止其旁,旁有兒童。其人曰:“兒何不捕之?”兒言雉方雛,不得捕。其人訝而起,與恭決曰:“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績也。今蝗不犯境,此一異也;愛及鳥獸,此二異也;童有仁心,三異也。久留徒擾賢者耳,吾將速反,以狀白安。”(據《後漢書》改寫)
基本介紹
注釋,譯文,文言知識,啟發與借鑑,
注釋
1.為:擔任。
2.中牟令:中牟縣的縣官。
3.雉:俗稱野雞。
4.德化:用道德教化。
5.任:用。
6.陰:暗暗地,暗中。
7.使:派。
8.阡陌:田間小路。
9.止:停止。
10.方:才。
11.得:能夠。
12.訝:驚訝。
13.今:現今。
14.犯:侵犯。
15.境:邊境。
16.及:推及。
17.徒:只,僅。
18.耳:罷了。
19.將:將要。
20.反:通“返”,回去。
21.狀:情況。
22.白:報告。
23.異:過人之處。
24.俱:一起。
25.其人訝而起:表示修飾的連詞,不譯。(句子譯作:驚訝地站起來)
26.止其旁:省略句,應為“止於其旁”。
27.雛:小。
28.決:告訴。
29.所以來者,欲察君之政績也:……的原因。判斷句。
30今蝗不犯境,此一異也:判斷句。
譯文
魯恭擔任中牟縣令,注重用道德感化百姓,不用刑罰的方式。朝中大官袁安聽說這件事以後,懷疑這不是真的,暗地裡(私下)派人前往中牟縣調研核實。那人跟隨著魯恭走在田間小路上,一起坐在桑樹下。有一隻野雞經過,在他們身邊停下,旁邊有一個小孩。那個人說:“你為什麼不把它抓住?”那個小孩說野雞還是幼雞,不應該捕捉它。那人驚訝地站起來,對魯恭說:“我此次前來,是要檢查你的政績的。蝗蟲不侵犯縣境,這是我看到的第一個現象;愛護鳥獸,這是第二個現象;小孩也懷有仁愛之心,這是第三個現象。我久留只會打擾賢者。我將快速返回,把情況告訴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