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信,男,曾任任漯河市政協經濟委員會主任。
依法雙開
2018年10月,經漯河市紀委監察委對漯河市委原委員、市政協經濟委員會原主任魏信(正處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審查調查。
經查,魏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他人安排的旅遊活動;違反組織紀律,違規安排親屬工作,違規選舉黨的基層組織;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公款。
魏信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規定,經漯河市紀委監察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常委會議決定,省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並報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魏信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