鬮分集場,清時山東以抓鬮的方式來分配售鹽的市場。清代山東商人行鹽各有地方,由於“商多引碎”,往往數商同行一縣之鹽,故同一州縣各商之問仍需劃定疆界銷鹽。這些商人在同一州縣範圍內的哪些集市售鹽,通常是在運司官員主持下,依據其引額多少,以抓閹的方式來解決,並且每五年重新抓閹,再行分配,以均苦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