鬥狗賭博

鬥狗賭博

“鬥狗賭博”與傳統的撲克、麻將抑或是“六合彩”賭博具有不同的形式,但本質都是一樣的,都是以遊戲為載體通過區分勝負來獲取高額金額回報,是一種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其本身也有悖於社會倫理和文明進步,需要法律進行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鬥狗賭博
  • 外文名:Dog fighting gambling
詳情,懲罰,

詳情

據調查發現,一個鬥狗賭博圈,在北京悄然興起。2012年10月10日大興區一個院落里的擂台上,當天共有三場鬥狗比賽,賭客們少則押千元,多則投兩萬元,投注者不乏附近村民,一個上午,總賭資約為20萬元。據說這種“鬥狗賭博“方法是犯罪行為,呼喚我們青少年遠離這個賭博行為。
“鬥狗賭博”這一“產業”已是歷史悠久。早在2009年,江蘇徐州警方就曾端掉一個有組織的聚眾“鬥狗”賭博團伙,抓獲涉賭人員100餘人;而在2010年,河南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更是決定取締一個犬類交易市場,並張貼公告,稱以後任何組織鬥狗或者為鬥狗提供場所的負責人,要被處以10萬元-30萬元的罰款。
從報導上看,北京的“鬥狗賭博”已經逾越了紅線,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甚至刑法,是一種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鬥狗賭博”這一“產業”其實已是歷史悠久。早在2009年,江蘇徐州警方就曾端掉一個有組織的聚眾“鬥狗”賭博團伙,抓獲涉賭人員100餘人;而在2010年,河南洛陽市公安局洛龍分局更是決定取締一個犬類交易市場,並張貼公告,稱以後任何組織鬥狗或者為鬥狗提供場所的負責人,要被處以10萬元-30萬元的罰款。

懲罰

如果有人專門為“鬥狗賭博”設立場所或者提供場所,就可能涉嫌開設賭場罪;如果有人雖沒有開設賭場,但為了“鬥狗”而聚眾賭博,組織了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或者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或者參賭人數達到20人以上,都涉嫌賭博罪;一般的參賭人員,如果馴養鬥狗參賭,或者經常出錢參賭,以“鬥狗賭博”為業,數額較大,可能就涉嫌賭博罪,情節一般或者數額較小的,也要受到治安拘留等行政處罰。
可見,“鬥狗賭博”從賭博毒化社會空氣,鼓勵人們不勞而獲甚至誘發其他違法犯罪的這個角度上講,是有法可依的,北京警方應當未雨綢繆,加大打擊力度,避免其做大成勢,成為一個龐大的“新興產業”。但是,“鬥狗”即使沒有賭博的因素,或者金錢的因素很小,其本身也有悖於社會倫理和文明進步,需要法律進行規範。
對於“鬥狗賭博”,有關執法、司法機關應立足於已有的法律,大力打擊,防患於未然,另一方面,則是立法機關要加大立法力度,適時推動動物福利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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