鬆口客家山歌

鬆口客家山歌

鬆口客家山歌主要分布於以松口鎮為中心及其周邊的松南、松東、隆文、桃堯、松源等鄉鎮,即今梅縣轄區梅江下游的東部一帶。鬆口客家山歌是我國著名民歌之一的客家山歌的典型代表,粵東山區關於歌仙劉三妹的民間傳說中,就有“自古山歌鬆口出,那有山歌船載來”的讚譽。鬆口客家山歌的歌詞,不僅繼承了我國古代民歌的文學特色,尤其兼有“國風”和“吳歌”的餘韻。

鬆口客家山歌曲調豐富多彩、腔板多種多樣,“行腔如串絲,繞繞韌韌,委婉圓潤”,極富感情色彩。其唱腔以四句八節板又稱“四句落板”而獨具藝術特色,特別是引號山歌(山歌號子),高亢悠揚,唱腔優美,長於敘事,有快板、中板、慢板等。20世紀50年代孕育形成的新興劇種梅州山歌劇,其音樂、唱腔設計,就多採用鬆口客家山歌的曲調、腔板作為素材。由於鬆口客家山歌在整個客家山歌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響,其所在地梅縣,1996年被國家文化部命名為“中國民間藝術之鄉(山歌藝術)”。

2007年,鬆口客家山歌被廣東省人民政府列入廣東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鬆口客家山歌
  • 批准時間:2007年06月18日
  • 非遺級別:省級
  • 類別:民間音樂
歷史淵源,基本特徵,傳承保護,傳承現狀,傳承人物,保護措施,

歷史淵源

梅縣鬆口山歌,歷史悠久,具有廣泛的人民性,是中國著名民歌客家山歌中的典型代表,已列為廣東省第二簽辣重批、梅州市第一批、梅縣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民間世代相傳“自古山歌松(辯糠兆笑“松”在客家方言中與“從”同音)口出,那有山歌船載來”,富有傳奇色彩的民間歌手“劉三妹”的美麗傳說,堪與廣西“劉三姐”的故事媲美。從而也說明鬆口山歌深受廣大民眾的喜愛和具有根深蒂固而又廣泛的民眾基礎。
鬆口山歌,伴隨著客家人的南遷而產生、發展、傳播。是中國著名民歌客家山歌中的一朵奇葩。鬆口山歌原生態區域,在梅縣以松口鎮為中心及其周邊的松南、松東、隆文、桃堯、松源等鄉鎮,即今備霸辯梅縣轄區梅江下游的東部地區。此外,旅居國內各地和僑居他國的鬆口人,在居住所在地(國)傳播鬆口山歌。鬆口山歌作為勞動人民的一種口頭文學,內容豐富多彩,語言質樸淺白,意境含蓄優美,唱腔多種多樣,具有濃郁的客家文化和鮮明的地方特色,為海內外客家人所喜歡,是極為寶貴的民間文化藝術遺產。海己漿毛澤東主席說:“我很愛聽”,葉劍英元帥說:“不僅要繼承傳統,也要努力創新。”郭沫若先生有詩頌曰:“山歌入夜唱豐收”。
經過長期的演變、發展,在當代不但仍然相當完整地繼承和保存了它的民間文學傳統,而且在20世紀50年代孕育形成了山歌劇這一新的劇種,被人們譽為“山茶花”。山歌劇作為新興劇種,其創作演出的音樂、唱腔,鍵墊臘多採用鬆口山歌作為素材,其代表作《挽水西流》長演不衰,並被移植到印尼華僑僑民中演出。1996年,國家文化部命名梅縣為“中國民間藝術之鄉(山歌藝術)”,就是因為與鬆口山歌的傳承與傳播有著密切的關係。2006年1月,梅縣“千人山歌大對唱”——《客家山歌特出名》,參加2006年梅州國際山歌節,被載入上海大世界金氏世界紀錄

基本特徵

原汁原味的鬆口山歌,歌詞以江南吳音山歌的“四句七言”格式,藝術上保留了中國古代《詩經》十五國風的“賦”、“比”、“興”等特色;唱腔則以“四句八節板”又稱“四句落板”而獨具藝術特色,分快板、中板、慢板等。鬆口山歌柔潤婉轉,旋律悠揚,情意綿綿。引號山歌(山歌號子)高亢悠揚,唱腔優美,長於敘事,紙立促跨內容上大都包含愛情、婚姻、家庭、勸善、盼望、安慰、生活、戲謔等,又以戀歌(情歌)為主。

傳承保護

傳承現狀

近年來,老一輩歌手年事已高,有的已逝世,而青年人大多告別古鎮外出打工,致使轎姜傳承出現斷層,鬆口客家山歌正與原生態地域漸行漸遠,如不加大搶救、保護和傳承力度,瀕危狀況則難於改變。

傳承人物

盧月英,女,1934年生。有演唱客家山歌30餘年的豐富經驗,熟練掌握鬆口山歌的韻腳、語調和韻律,尤為擅長即興編詞,出口成歌,能連續數小時對歌。雖已年逾古稀,仍積極開辦山歌培訓班,並輔導中小學生唱山歌,對客家山歌的傳承有所貢獻。

保護措施

2007年04月26日,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梅州市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07年06月18日,被廣東省人民政府列入廣東省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傳承保護

傳承現狀

近年來,老一輩歌手年事已高,有的已逝世,而青年人大多告別古鎮外出打工,致使傳承出現斷層,鬆口客家山歌正與原生態地域漸行漸遠,如不加大搶救、保護和傳承力度,瀕危狀況則難於改變。

傳承人物

盧月英,女,1934年生。有演唱客家山歌30餘年的豐富經驗,熟練掌握鬆口山歌的韻腳、語調和韻律,尤為擅長即興編詞,出口成歌,能連續數小時對歌。雖已年逾古稀,仍積極開辦山歌培訓班,並輔導中小學生唱山歌,對客家山歌的傳承有所貢獻。

保護措施

2007年04月26日,被梅州市人民政府列入梅州市第一批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2007年06月18日,被廣東省人民政府列入廣東省第二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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