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麗僧科

高麗僧科,高麗依科舉法選拔僧侶的考試制度。始於高麗初期,沿襲至李朝中葉。僧科有初試和大選之分。初試在山門或宗派內進行,及格者參加大選。大選由國家主持,分禪教兩宗。禪宗大選一般於廣明寺進行,教宗大選則於王輪寺進行。大選及格者授予初級法階“大選”,然後分別按下列禪教兩宗法階順序晉升。禪宗法階為:大選一大德一大師一重大師—三重大師—禪師—大禪師。教宗法階是:大選—大德—大師—重大師—三重大師—首座—僧統。具有禪師、大禪師、首座、僧統法階的僧侶,可尊為王師或國師。法階在後來的發展中有所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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