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陽縣統計局

高陽縣統計局

高陽縣統計局,根據《高陽縣機構改革方案》(高字【2019】1號),高陽縣統計局(簡稱縣統計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機構規格正科級

高陽縣統計局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和縣委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陽縣統計局
  • 外文名:Gaoyang Statistical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行政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領導和協調全縣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二)指導和規範全縣統計行政執法工作,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組織實施統計法律法規宣傳教育,依法查處統計違法行為,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組織實施統計執法監督檢查和“雙隨機”抽查,依法查處統計違法案件,預防和查處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國民經濟核算制度;統一核算全縣地區生產總值及派生產業增加值;組織實施投入產出調查工作;編制全縣資產負債表;整理、測算和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四)擬訂重大縣情縣力普查調查計畫、方案,組織實施全縣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普查調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縣情縣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縣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服務業及能源、投資、消費、人口、城鎮化率、勞動工資、就業、社會、科技、文化產業、城市基本情況、縣鄉村三級社會經濟基本情況、資源環境、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民營經濟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六)組織實施縣域經濟發展、農業產業化、特色小鎮、節能降耗、綠色發展、企業景氣、婦女兒童、小康建設、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以下簡稱新經濟)、高質量發展、協同發展等統計監測,開展名錄庫建設,收集、整理和提供統計數據。
(七)綜合整理和提供財政、金融、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經濟、收入等基本統計數據。
(八)組織全縣和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服務業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縣性基本統計資料。
(九)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縣委、縣政府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十)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基礎業務建設;組織建立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統計數據質量的檢查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十一)建立並管理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指導全縣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二)加強對各鄉鎮、街道辦、縣直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指導全縣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協助組織全縣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十三)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規模以下企業創新調查、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並開展調查情況分析研究。
(十四)完成縣委、縣政府和市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統計局設三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會務、標準化管理、政務信息、政務公開和信息公開等工作;協調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政務工作;承擔安全生產、後勤保障、外事接待等工作;負責管理機關老幹部工作。
統一管理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各類專項調查經費及普查經費;承擔系統統計經費及政府採購預、決算工作;組織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和內控制度建設;負責機關、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績效考核、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臨時出境人員政治審查等工作;協助組織全市統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承辦全縣統計系統先進評選表彰工作;協助管理各鄉鎮、街道辦統計隊伍建設;指導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及培訓工作。
組織監測預警國民經濟運行,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重大問題,提出決策諮詢建議;組織編輯綜合性統計資料,提供經濟社會綜合性統計數據;組織統計信息上報工作;組織實施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城鎮化、社會發展水平、婦女兒童等統計監測。負責組織統計新聞宣傳、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發布。
(二)投資建築業和貿易服務業統計股
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開發、科技創新等統計調查;組織開展建築業小微企業抽樣調查、小微企業固定資產投資情況調查;綜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效果、房地產開發投資和經營活動、建築業生產運行情況及效益等統計數據;負責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開發法人和項目入庫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建設工作。
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商品交易市場、連鎖經營、景氣狀況、城市商業綜合體、科技創新、新經濟統計有關調查;組織實施限額以下批發零售住宿餐飲行業抽樣與問卷調查、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組織實施樣本輪換工作。
組織實施全縣規模以上服務業、現代服務業、網際網路經濟、物流統計與核算、運輸郵電軟體業、科技創新、新經濟統計有關調查、境外專家來大陸工作等有關統計調查工作;組織實施規模以下服務業抽樣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開展統計信息和分析研究,協助經濟普查工作。
(三)工業能源和政策法規統計股
組織實施規模以上工業產銷總值及主要產品產量、主要工業產品生產能力、財務狀況、成本費用,景氣狀況、新產品、戰略性新興產業、裝備製造業、新經濟統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企業研發、科技創新等有關調查;組織實施規模以下工業抽樣調查、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成本費用調查;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組織實施能源、新經濟統計有關調查;負責開展主要能耗行業、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節約以及資源循環利用狀況的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生態文明建設目標年度評價;對有關統計數據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建設工作,開展統計信息和分析研究,協助經濟普查工作。
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組織統計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實施依法行政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計局、省統計局、市統計局統計制度方法改革規劃和方案、統計制度及統計標準的貫徹落實,負責全縣統計用區劃代碼庫和城鄉劃分代碼庫的更新維護,開展相關統計調查;組織協調統計聯網直報和統計業務分工;指導協調統計基層基礎業務建設。

行政編制

高陽縣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3名。
縣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高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高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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