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研究部署全縣公安工作。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並制定對策;處置重大案件、重大騷亂、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進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證、大型活動和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管理工作。偵破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依法實施技術偵察。切實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全縣治安形勢,作出科學決策。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保護正常宗教活動,掌握非法宗教勢力及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打擊並研究制定對策。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陽縣公安局
- 地點:高陽縣
- 類型:公安局
- 職能:維護社會平定
主要職責,所屬區域,
主要職責
公安局是政府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按照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研究部署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情況並制定對策;處置重大案件、重大騷亂、重大治安事故;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依法進行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證、大型活動和公共場所、特種行業管理工作。
(三)偵破刑事案件和經濟案件,依法實施技術偵察。
(四)切實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全縣治安形勢,作出科學決策。
(五)負責看守所、拘留所管理工作。
(六)保護正常宗教活動,掌握非法宗教勢力及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依法打擊並研究制定對策。
(七)依法監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加強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的建設。
(八)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對機動車輛、駕駛員的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縣槍枝彈藥、危險物品的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安全生產工作。
(十)規劃和指導公安隊伍建設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訓練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圍繞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務活動進行督察;督辦公安民警重大違法違紀案件。
(十二)做好財務及經費等工作;搞好局機關後勤保障和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
(十三)指導縣武警中隊和消防科的業務工作,組織實施防火、滅火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處置火災事故,積極搶救被困或遇險人員,保護和疏散物資。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所屬區域
高陽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