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鎮華,男,漢族,1968年3月出生,廣東揭西人,1997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6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
現任廣東省揭陽市揭西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7年11月8日,中共揭陽市紀委對其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2018年2月26日,揭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高鎮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2018年5月31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鎮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68年3月
- 出生地:廣東揭西
個人履歷,分工,人物事件,
個人履歷
1986年12月至1994年11月任揭西縣稅務局棉湖稅務所稽查隊辦事員,
1994年11月至1996年2月任揭西縣國稅局稽查分局辦事員,
1996年2月至1998年3月任揭西縣國稅局稽查分局副局長,
1998年3月至2000年5月任揭西縣國稅局城區中心分局副分局長,
2000年5月至2003年1月任揭西縣國稅局河西稅務分局股長,
2003年1月至2006年5月任揭西縣國稅局辦公室主任,
2006年5月至2009年9月任揭西縣國稅局棉湖稅務分局分局長(副科級),
2009年9月至2015年11月任揭西縣國稅局金和稅務分局分局長(副科級),
2015年11月起任揭西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工
分管辦公室、稅源管理一股、稅源管理二股。
人物事件
2017年9月7日,揭陽市人民檢察院對高利敏涉嫌犯罪問題進行調查。
2017年11月8日,中共揭陽市紀委對高鎮華涉嫌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2018年2月26日,揭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高鎮華犯受賄罪,向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018年5月31日,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處高鎮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