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煙花爆竹全域“雙禁”工作實施方案

《高邑縣煙花爆竹全域“雙禁”工作實施方案》是2020年高邑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邑縣煙花爆竹全域“雙禁”工作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高邑縣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全文,

發布日期

高政辦函〔2020〕9號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於印發《高邑縣煙花爆竹全域“雙禁”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高邑縣煙花爆竹全域“雙禁”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各自職責,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高邑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3月12日

全文

高邑縣煙花爆竹全域“雙禁”工作實施方案
為加強我縣煙花爆竹全域禁售、禁放工作,有效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污染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一)堅持以“政府主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民眾參與”為原則,一手抓宣傳引導,一手抓嚴打整治,廣泛發動一切力量,在高邑縣全縣域範圍內禁止運輸、儲存、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力促我縣空氣品質持續改善。
(二)疏堵結合,大力推廣電子禮花替代傳統煙花爆竹。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禁止煙花爆竹流通
1.不再審批煙花爆竹存儲、銷售網點,對現有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予以註銷,3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
2.禁止煙花爆竹進入我縣境內銷售,取締全縣範圍內所有煙花爆竹存儲、銷售網點,查處沒收所有煙花爆竹,嚴厲打擊私自存儲、運輸、銷售、購買煙花爆竹行為。〔牽頭單位:縣公安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通局、縣供銷社、各鄉(鎮)政府〕鞭炮公司停止進貨,現有庫存煙花爆竹限期清理完畢,6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縣供銷社〕
(二)全面禁止煙花爆竹燃放
3.切實加大禁炮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公車LED電子屏、宣傳條幅、宣傳車、大喇叭廣播等多種形式,開展廣泛宣傳;利用“6·5環境日”、“9·16生態日”、環保知識進社區、校園等活動集中開展宣傳活動,向民眾發放“明白紙”、“倡議書”。〔牽頭單位:縣大氣辦,配合單位: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電視台、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教育局、縣就業服務中心、各鄉(鎮)政府〕
4.切實發揮屬地管理作用。各鄉鎮要安排轄區村(居委會)、縣住建局要安排物業,明確專人負責巡查摸排婚喪嫁娶活動,做好事前引導、事中勸阻工作。對有紅白喜事的居民,各鄉鎮、住建局和公安局派出所應當安排工作人員駐場監督,做好煙花爆竹禁放及沒收工作,對不服從管理的,固定證據後由公安機關派出所依法依規處理。〔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縣住建局,各公安局派出所〕
5.加強工商戶禁燃禁放管理。告知商戶禁放煙花爆竹有關政策和規定,與商戶簽訂不燃放煙花爆竹承諾書。〔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及時了解企業門市開業慶典等情況,做到提前提醒、事中勸阻,勸阻無效的,聯合轄區公安部門依法處理。〔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
(三)全域推廣使用電子禮花
6.每個行政村至少配備1台電子禮花裝置,4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各鄉(鎮)政府〕
7.殯儀館、陵園至少配備10台電子禮花裝置,供有需求的民眾使用,4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縣民政局〕
8.承擔婚宴活動的婚慶門市、婚慶公司、賓館、酒店、飯店等應適量配備電子禮花裝置,不允許承接有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婚宴活動。〔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高邑縣煙花爆竹全域“雙禁”工作領導小組,縣長陳宏鋒任組長,副縣長任秀力、劉永強、王江橋、康平任副組長,承擔方案中具體職責的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統籌推進全縣煙花爆竹“雙禁”工作。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保證工作有序開展,各項措施落實到實處。
(二)加大執法力度
對違反本方案禁運、禁存、禁售、禁放規定的,各執法監管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依法處罰打擊到位;對情節嚴重或造成惡劣影響的要頂格處罰,嚴厲打擊;對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起到警示震懾作用。
(三)嚴格考核問責
對在“雙禁”工作中存在不作為、亂作為等行為的,或因禁炮工作不力造成空氣污染、AQI達到300以上的,依據相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本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