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

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

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成立於2009年8月8日,2011年10月28日搬遷至新址辦公,占地面積1200平米。入駐中心辦公單位共36個,開設服務視窗36個,工作崗位53個,共辦理三類服務事項總計173項,其中行政許可112項,非行政許可41項,監管事項20項。服務大廳共辦理各類服務事項7409件,實現“零投訴”,限時辦結率100%。

政務服務中心秉承“集約、精細、便捷、高效”服務宗旨,依據縣政府《關於設立高邑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通知》精神,設立辦公室、綜合科、督查科,縣直各單位按要求進駐中心設立服務視窗,主要負責入駐單位三類服務事項的辦理服務和協調督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
  • 外文名:Gaoyi government affairs service center
  • 地點:高邑縣億博大道和千秋路交叉口
  • 成立時間:2009年8月8日
  • 占地面積:1200 m
  • 入駐單位:36家
機構介紹,職責,崗位設計職責,政務公開制度,服務承諾制度,管理制度,周例會制度,學習制度,考勤制度,值周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計算機管理,衛生制度,安全保衛制度,廉政建設制度,財務管理規定,首問負責制度,辦件管理辦法,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導辦員工作,

機構介紹

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成立於2009年8月8日,2011年10月28日搬遷至新址辦公,占地面積1200平米。入駐中心辦公單位共36個,開設服務視窗36個,工作崗位53個,共辦理三類服務事項總計173項,其中行政許可112項,非行政許可41項,監管事項20項。服務大廳共辦理各類服務事項7409件,實現“零投訴”,限時辦結率100%。
政務服務中心秉承“集約、精細、便捷、高效”服務宗旨,依據縣政府《關於設立高邑縣行政服務中心的通知》精神,設立辦公室、綜合科、督查科,縣直各單位按要求進駐中心設立服務視窗,主要負責入駐單位三類服務事項的辦理服務和協調督導。
政務服務中心為突出便民、高效推出四個特色服務:八小時以外“延時服務”、重點企業“上門服務”、重大項目“代辦服務”、重點工程“跟進服務”。為招商引資項目設立重點項目VIP服務室,開通重點項目溝通簡訊平台,發放中心便民服務一卡通。

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
2.協調辦理國內、外投資者申請投資生產性、經營性項目等需報經有關行政主管機關審批、核發的有關批准檔案、證、照。
3.協調辦理有關交通、建築、建設用地等基礎設施使用權方面的審批。
4.協調辦理各類經濟組織和城鄉居民申領的有關證照。
5.受理有關投資政策、人才勞動力需求及有關證照申領的諮詢、釋疑、資料發放、信息發布等事項。

崗位設計職責

(一)政務服務中心管理機構崗位職責
1、綜合科崗位職責
①負責“中心”政務和有關事務的日常處理。
②負責“中心”綜合文稿起草和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
③負責“中心”的公文處理、收發、文印、保密等工作,使用和管理“中心”的印鑑。
④負責“中心”的車輛管理和調度等工作。
⑤負責管理“中心”的後勤、衛生、安全保衛等事務。
⑥完成“中心”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2、業務科崗位職責
①負責指導各視窗的日常業務運行工作。
②負責各視窗單位之間的業務銜接及需要協調事項和組織牽頭工作。③跟蹤檢查承諾事項、聯辦事項和上報事項的辦理過程。
④負責處理各視窗的業務報表,做好統計、歸檔工作。
⑤負責“中心”審批項目、辦理程式、運作方式的修改和解釋,做好“中心”的諮詢服務。
⑥負責掌握各視窗審批項目受理、執行、完成的相關情況,及時掌握主受理視窗審批事項的動態。
⑦完成“中心”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3、督查科崗位職責
①依據縣對視窗單位考核辦法的規定,負責日常考核資料的蒐集、整理、匯總工作。
②督促檢查各視窗工作程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
③負責各視窗單位和工作人員的月、季、年度考核工作。
④負責受理服務對象投訴和善後處理,配合投訴中心開展相關工作。
⑤督促落實有關會議確定事項和重大事項的辦理情況。
⑥督促檢查“中心”各視窗工作的執行情況、做好收退件的認定覆核和承諾件及聯辦件辦結時間的查驗工作。
⑦完成“中心”領導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及視窗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1、牽頭單位視窗及其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①負責依法做好本部門授權申辦事項的當場辦結或按期辦結。
②負責受理各類聯辦件,做好與相關部門初審協調。
③對兩個部門以上需要現場勘驗的聯辦件,及時報請“中心”組織現場勘驗,並負責做好記錄。
④督促檢查協調相關部門對各類聯辦件的聯辦進度,確保按期辦結或上報審批。
⑤負責做好各類聯辦件資料的蒐集、整理、歸檔、統計、反饋。
⑥嚴格執行收費規定,如需調整,應及時向“中心”通報。
⑦完成“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2、責任單位視窗及其工作人員職責
①負責依法做好本部門授權申辦事項的當場或按期辦結。
②積極配合牽頭單位視窗完成各類聯辦件的按期辦結。
③負責做好各類資料的歸檔、統計工作,並及時上報。
④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本部門的審批事項如有變更,應及時通報牽頭單位視窗和“中心”業務科。
⑤嚴格執行收費規定,如需調整,應及時向“中心”通報。
⑥完成“中心”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務公開制度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省市政務公開的精神要求,推動中心政務公開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經常化,實現長效管理。經研究,決定成立政務中心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建立政務公開五項制度。
一、政務公開責任制度
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組長:劉慶傑
副組長:張雄飛
成員:耿明傑、張偉、薛建霞
組長負政務公開工作全面領導責任,分管領導對其職責範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
二、政務公開審議制度
政務公開工作遵循“誰主管、誰公開,誰公開、誰審查,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按照規定程式進行公開。領導小組負責對政務公開內容進行審議,以確保公開內容的真實性。審議中應把握好三個方面:一是公開內容產生過程是否公正、合理;二是公開事項決策過程是否民主、科學;三是公開的結果是否真實、可信。
三、政務公開的評議制度
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政務公開的評議組織指導工作。要採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廣泛聽取民眾意見和建議,及時提出對政務公開工作改進的意見。評議的主要內容有:開展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政務公開具體事項執行情況,主要是辦事的標準、時限、要求及行政許可結果等事項貫徹落實情況。對評議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督促認真整改。
四、政務公開的反饋制度
建立通暢的反饋渠道。設立政務公開聯繫電話和投訴電話,並對外公布,多渠道廣泛徵求民眾和社會各界人士對建設局政務公開的意見和建議。對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收集整理,落實跟蹤整改措施,及時解答民眾提出的問題,及時向民眾反饋,確保民眾知情權和監督權的落實。
五、政務公開的備案制度
政務公開內容應及時備案,對每期政務公開的內容統一歸檔,保存備查。

服務承諾制度

第一條 為了更好地接受民眾監督,規範服務行為,提高行政效率,推進政務公開、廉潔從政,塑造“便民、規範、高效、廉潔”的視窗形象,結合我縣行政服務大廳工作實際,制定本服務承諾制度。
第二條 服務承諾制是以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公眾滿意程度為目標,以公眾的廣泛介入和監督為實現目標的主要手段,通過公開承諾和社會監督,實現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持續改善的一種提高公共部門績效的有效機制。
第三條 落實服務承諾制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便民與效能的原則。從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角度,時時、處處、事事為服務對象考慮,簡化辦理程式、縮短辦事時限,提高辦事效率,提供優質服務。
第四條 服務承諾制度的具體內容:
(一)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做到儀表整潔、服務熱情、用語文明、解答耐心,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二)實行首問首辦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等制度,簡化手續,方便服務對象辦事。
(三)編制《服務指南》以備服務對象取閱,將有關法律依據、辦理程式、所需資料、辦理時限、收費標準等通過服務指南、公告欄、電子觸控螢幕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示,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不徇私情,廉潔服務。
(四)熱情宣傳有關政策、法規及有關規定,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程式辦理相關業務。
(五)依法行政,公平執法,公正廉潔,不以權謀私,不徇私枉法。
第五條 服務承諾的標準。
(一)工作質量標準。熟悉政策、法規,熱情接待辦事對象,準確解答疑問;認真受理各項業務,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辦理;堅持熱心、細心、耐心、誠心“四心”服務。
(二)工作紀律標準。準時上下班,不串崗、不離崗;清正廉明,秉公執法,不耍特權,不接受服務對象吃請,不收受服務對象禮品;妥善解決矛盾,避免與服務對象發生爭執;工作時間不得在視窗從事與視窗工作無關的事項,如在視窗吃零食、玩電腦遊戲等。
(三)儀表舉止標準。視窗工作人員在工作時間內要精神飽滿、舉止得體。
(四)安全衛生標準。嚴格執行安全防範規定,下班應關閉電源、計算機、門窗;視窗保持整潔,辦公用品、資料擺放有序;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上班時間禁止在大廳吸菸。
第六條 服務承諾制的監督管理
(一)制定和嚴格落實責任制,中心領導、紀委派駐縣政務服務中心監察室和相關科室負責監督服務承諾制的落實。
(二)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工作人員業務素質,增強服務意識。
(三)定期總結講評服務承諾制落實情況,及時進行獎懲,鼓勵先進,遏止不良現象。
(四)虛心接受社會監督,及時處理違諾事件。
第七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管理制度

周例會制度

(一)周例會的主要內容
總結本周工作,部署下周工作;研究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有關問題的解決辦法。
(二)周例會的參加對象
各視窗單位帶隊領導或視窗工作人員。
(三)周例會的組織
1、周例會安排在每周五下午舉行,由“中心”主要領導主持。
2、各視窗單位必須在會前準備好有關匯報內容,需要提交討論的重大事項,須在周五上午10時前一式30份,送交“中心”綜合科。
3、周例會工作匯報的視窗單位由業務科確定並通知,但發改小組、建設局、工商局、公安局四個視窗單位必須每周匯報,其它視窗單位每月必須匯報一次。
4、周例會的會務工作由綜合科落實,負責簽到、記錄,並起草《會議紀要》。
5、“中心”各科室、各“視窗”應及時組織學習,傳達貫徹、落實周例會精神。

學習制度

(一)“中心”管理人員和視窗工作人員必須自覺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堅持集中學習與平時自學相結合。集中學習時間為每周一晚上;科室業務學習由科室領導自行安排。視窗工作人員除按要求參加原單位的學習活動外,還必須參加“中心”專門安排的集中學習。
(二)學習的重點內容為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等。
(三)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和心得體會,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學以致用。
(四)學習實行點名制度,定期抽查學習筆記。有關科室應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五)因故不能參加學習的人員應事先向科室負責人或“中心”分管主任請假,因公外出的所屬科室或視窗負責人應及時向“中心”分管主任說明情況。無故不參加學習者,按缺勤半天處理。

考勤制度

(一)“中心”實行上午、下午簽到考勤,工作人員必須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考勤結果由綜合科負責匯總後交督查科,每月公布。
(二)工作人員不得擅離職守,確需請假的按以下規定執行:
1、因公外出辦理有關事宜的,報視窗負責人審批同意;
2、請假一天以內的,報“中心”值班主任審批同意;
3、請假二天以上的,報“中心”主任審批同意,視窗工作人員內部不能調劑的,還應通報視窗成員單位領導,由成員單位及時安排頂崗人員。
4、要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方可離開,並按時銷假。各類請假事項均須及時送督查科備案。

值周制度

(一)值周主要職責:
1、責對視窗衛生保潔、檔案管理、出勤、佩證上崗、服務態度、儀態言行、安全防範等規章制度執行情況的日常監督檢查。
2、檢查各視窗執行“六制辦理”、“五件管理”等規範操作的落實情況。
3、開展服務對象“文明辦證”意識的宣傳教育。
4、協調處理有關事項,保證“中心”的正常運行。
(二)值周成員單位:
值周由一名“中心”副主任帶隊,各視窗單位輪流派員參加,督查科負責聯絡和檢查情況登記。
(三)值周檢查方法:
值周人員對各視窗執行“中心”規章制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採用全面檢查與抽查相結合,全面檢查不得少於一次,抽查不拘形式,不定期進行。
(四)值周工作要求:
1、視窗單位由帶隊領導參加值周,若遇特殊情況外出,要明確本視窗參加人員。
2、值周人員要自覺服從帶隊領導和責任視窗的安排,積極參加監督檢查,組織全面檢查和抽查不得缺席。
3、責任視窗單位負責做好值周記錄,值周情況在周例會上通報,並作為視窗服務月度考核依據。
4、每周五下午下班前辦理好交接手續。

檔案管理制度

(一) “中心”檔案檔案資料的管理
1、歸檔範圍:上級下發的各類檔案,“中心”檔案、會議記錄、領導講話、工作總結、音像材料,“中心”規章制度,幹部檔案等有關文字材料都屬於“中心”歸檔資料。
2、檔案保管:要做好防潮、防蛀、防火、防盜等工作,確保檔案完好無損。
(二) “視窗”檔案檔案資料的管理
1、歸檔範圍:“視窗”工作業務有關的各項政策檔案,“中心”下發檔案,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會議紀要,本“視窗”已辦結或正在辦理事項的有關資料等都屬於“視窗”歸檔資料。
2、檔案利用:“視窗”檔案由各“視窗”實行專人負責。本視窗工作人員借閱後須及時歸還;其它“視窗”因工作需要借閱或複印有關資料,須經本“視窗”負責同志同意,並應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3、檔案保管:檔案經整理後,每天必須存放在“視窗”檔案櫃中妥善保管。

計算機管理

(一)“中心”計算機設備實行統一管理下的科室、視窗負責制,業務技術方面的管理由“中心”負責,日常方面的管理由科室管理視窗負責。
(二)有關與各局進行數據交換的視窗單位,應有正版的防毒軟體,所有單位必須定期防毒和進行病毒庫升級;發現計算機病毒,應及時清除,無法清除時,應及時通知綜合科。
(三)不得使用來歷不明的軟碟或光碟。軟碟在使用前必須先進行防毒,確保沒有病毒方可使用,視窗單位的軟碟不得隨意外借,不得為外單位人員拷貝軟體。
(四)“中心”所有計算機除安裝作業系統和相應的業務軟體外,不得隨意安裝其它軟體,業務確實需要的軟體,需經“中心”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安裝。
(五)未經許可外來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計算機或相關設備;視窗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操作其它單位的計算機和相關設備,否則後果自負。
(六)“中心”全體人員應遵守有關保密制度,對所需保密的檔案資料不得上網共享。
(七)各視窗計算機必須保證登錄到“中心”的區域網路上,並把每天所需上報的事項及時存入已分享檔案夾,以便“中心”查閱。
(八)在廣域網上的計算機,嚴禁在上網的同時聯人INTERNET公眾網,造成黑客或世界流行性病毒侵入而引起網路癱瘓或其它損失,否則後果由操作者自負;並追究視窗負責人責任。
(九)要堅決杜絕在工作時間玩電腦遊戲、網上聊天、網上炒股等現象。
(十)維護和保養:上下班切斷電源,如果計算機設備和套用軟體發生故障或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同“中心”有關負責人或系統管理員聯繫,如實反映情況並儘快排除故障。

衛生制度

(一)“中心”全體人員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的衛生秩序,做到衣著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髒物。人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維護機關和公共場所的衛生。
(二)各科室和視窗要堅持做到每天上班前一小掃、節假日和上級檢查時要進行集中大清掃。每日衛生小掃須在上班前對桌、椅、櫃、地面進行清掃,辦公用品擺放整齊,檔案資料井然有序,門窗玻璃、地面明亮潔淨。
(三)大廳、走廊、會議室衛生由專人負責。車輛擺放有序,無雜物、垃圾堆放。做到淨化、綠化、美化。
(四)建立“中心”衛生檢查和考評制度,值周人員每周對衛生情況進行檢查考評,並將檢查結果列入科室和視窗年終考核內容。

安全保衛制度

(一)“中心”全體人員要樹立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確立安全第一思想。
(二)“中心”成立治安委員會,落實專門保全人員,切實擔負起維護“中心”正常工作秩序、保衛“中心”安全的主要責任。
(三)“中心”各科室、各“視窗”確定專門人員,下班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照明及辦公設施電源,嚴防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生。
(四)重要資料須妥善保管,以防失竊。財會人員要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現金管理規定辦事,保管好票據、現金等。
(五)要切實加強對服務對象“文明辦證”意識的宣傳教育,講文明、講衛生、講秩序,共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廉政建設制度

(一)“中心”工作人員應時刻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依法行政、秉公辦事,不準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報”,借工作之便謀取私利。
(二)“中心”幹部和黨員要自覺遵守《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黨章》和《公務員行為規範》等有關規定,以自己的模範行動,帶領全體工作人員搞好廉政建設。
(三)“中心”領導幹部要自覺執行個人收入申報規定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做到不漏報不誤報。
(四)“中心”全體工作人員要堅決執行上級關於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嚴格規範公務活動,自覺做到不在公務活動中接受禮金和有價證券。對不能拒絕且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應如實登記報告並按規定交公。
(五)艱苦創業,勤儉節約,嚴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下基層調查研究、指導檢查工作一律吃工作餐。
(六)不到企業(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各種費用,不得向機關財務、企業私借公款。
(七)不準參加用公款支付的營業性場所的娛樂活動。

財務管理規定

(一)財產管理
1、凡屬“中心”所需的辦公用品、用具,一律由“中心”統一購置,各科室、視窗統一向綜合科領用,辦公用品、用具實行領發登記制度。
2、對於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各類辦公用品、用具由“中心”統一入賬,作為固定資產管理,指定專人保管,每年年底前清理核對一次。
3、做好固定資產的登記,保管工作,使賬、卡、物三者相等。
(二)財務管理
1、遵守財務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各項財務會計制度,加強對“中心”財務的管理。
2、財務人員應嚴格執行各項財務法律、法規和制度,認真審核憑證,對內容不實、填寫不清、審批手續不全的票據,財會人員可拒絕付款。
3、各項報銷必須由經辦人簽字,經“中心”主任審批同意後,再由綜合科核實,給予報銷。
4、編報每月財務會計報表,及時反映“中心”的財務狀況,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財務人員做好會計檔案的蒐集、整理、裝訂、歸檔工作。
6、財務人員調離崗位須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三)審批許可權
對於“中心”的各項經費開支,資金調度由“中心”主任審批。

首問負責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機關效能和公共服務質量,營造優質高效的政務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河北省影響機關效能行為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首問負責制是指服務對象向行政機關諮詢政策及有關工作事項時,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職責告知、領辦導辦的制度。接受詢問的首位工作人員為首問負責人。首問負責人對諮詢事項認真解答、領辦導辦並承擔首問負責人責任。
第二條首辦負責制是指服務對象向行政機關申請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服務、非稅收入收繳等事項時,受理或辦理該項業務的首位工作人員應當按照職責處理、對事項辦理全程跟蹤並回復結果的制度。負責受理或辦理工作事項的首位工作人員為首辦負責人。首辦負責人對辦理事項全程跟蹤、協調、督辦並承擔首辦負責人責任。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工作人員是指進駐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辦公的所有工作人員。
第四條對服務對象諮詢或申請辦理工作事項,首問負責人應當根據不同情形履行如下義務:
(一)對屬於本人崗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諮詢事項的辦理依據、時限、程式、所需材料、相關手續等,依法受理、辦理申請事項。
(二)對屬於本視窗其他崗位職責範圍內的事項,應負責領辦導辦到具體承辦人員。
(三)對不屬於本視窗職責範圍內的工作事項,應向服務對象說明理由,對能夠確定該事項主管視窗的,應當告知其主管視窗的名稱和聯繫方式,並給予指導和幫助。
第五條對服務對象申請辦理的工作事項,首辦負責人應當根據不同情形履行如下義務:
(一)對符合法定條件和規定程式,能當場辦理的事項,應當場辦理。
(二)對符合法定條件,按規定程式不能當場辦理的事項,應當認真登記有關信息(包括服務對象姓名、單位、聯繫方式、申請辦理的工作事項、接收材料的名稱、數量等),並按規定時限要求對辦結日期做出承諾,辦結後及時向服務對象回復辦理結果。
(三)對申請材料、手續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補正補全的材料、手續。在服務對象補辦手續、材料過程中如有諮詢應及時給予幫助。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事項,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第六條違反首問首辦負責制,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責任追究。情節較輕的,給予口頭告誡、書面告誡處理;情節嚴重的,給予離崗培訓、調離崗位、免職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辭退處理;構成違紀違法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一)首問負責人態度蠻橫粗暴、不履行告知、領辦導辦義務致使應辦理的事項未能及時辦結的;
(二)首辦負責人對承辦事項應受理而不受理、未一次告知、逾時限辦理、未及時回復辦理結果的;
(三)違反法定許可權、條件、程式等實施行政許可或非行政許可審批的;
(四)違反首問首辦負責制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辦件管理辦法

為加強服務項目的規範管理,方便服務對象,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為“中心”)辦件管理辦法。
一、即辦件的管理
(一)即辦件的審定範圍:
程式簡便,可當場或當天辦結的一般申請事項。
(二)即辦件的辦理:
1、即辦件必須即收即辦,直接辦理。
2、對辦結的即辦件要及時輸入“中心”區域網路資料庫。
二、承諾件的管理
(一)承諾件的審定範圍:
服務對象提出的需經審核或現場踏勘等不能當場辦結的申請事項。
(二)承諾件的辦理:
1、承諾件收件後,要及時輸入到“中心”區域網路資料庫,並列印或填寫《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承諾件通知書》,明確承諾辦結時限,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存視窗,第二聯交服務對象,第三聯報“中心”業務科備查。
2、承諾件必須在公開承諾時限內辦結,不得延長辦理時間。
3、承諾件所涉及的內容,如果屬於部門內部相互協作辦理的事項,由受理視窗單位自行協調辦理,不得要求服務對象去辦理相關手續。需要現場踏勘的,在承諾時限內及時組織人員踏勘。
4、未在承諾時限內辦結的承諾件,服務對象有權向“中心”投訴中心投訴。
三、聯辦件的管理
(一)聯辦件的審定範圍:
1、服務對象的申請屬於生產性、建設性項目,新辦項目或技改審批項目。
2、需由2個以上主管部門的申請審批項目。
3、外來投資者所申請的各類審批事項。
(二)聯辦件審批責任單位:
聯辦件審批實行責任單位牽頭負責制,即從項目的立項受理到綜合驗收,由牽頭單位和“中心”業務科對其各個環節的審批跟蹤負責。
1、基本建設、外商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牽頭單位為發改局。
2、公益事業、建築業等項目審批牽頭單位為建設局。
3、三產、個體、私營企業的項目審批牽頭單位為工商局。
4、其它聯辦、審批事項視具體情況,以審批程式的最後把關部門為牽頭單位或有“中心”指定審批牽頭單位。
(三)聯辦件的辦理程式:
1、一家受理。牽頭單位受理聯辦審批事項後,要及時輸入“中心”區域網路資料庫,確認審批單位,列印或填寫《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聯辦件通知書》報“中心”業務科。
2、抄告相關。由“中心”業務科根據聯辦件的要求,向有關單位下達聯辦件通知書。如有必要,“中心”業務科召開聯辦責任單位聯辦事項初審會。會議由“中心”或牽頭單位主持。
3、並聯審批。有關審批責任單位根據《聯辦件通知書》或初審會要求,對申請者的申請同時進行審核,簽署審核意見後交“中心”業務科。
4、限時完成。有關審批責任單位從接到“聯辦件通知書”5個工作日內,將具體審核意見書面報“中心”業務科,“中心”業務科及時轉交受理牽頭單位。
5、各負其責。有特殊要求的或涉及2個以上部門需現場勘察的審批項目,各責任單位應在收到通知單後一個工作日內告知牽頭單位,由牽頭單位及時書面告知“中心”業務科。“中心”視情況組織有關部門聯合勘察或召開聯審會議協調解決,必要時可作出裁決。
(四)聯審會議:
1、聯審會議由“中心”主持。
2、聯審會議參加對象有牽頭單位提出,與“中心”業務科商定後通知。
3、相關責任單位要責成服務對象準備好有關資料,在會議前兩個工作日將聯審資料報“中心”業務科。
4、“中心”召集聯審會議討論決定有關問題,各責任單位領導必須按要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否則視為同意並無條件蓋章,同時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聯審會由“中心”業務科組織安排。聯審會應形成會議紀要,紀要由牽頭單位負責起草,“中心”簽發。聯審會審查通過的審批事項,有關視窗必須在規定承諾時限核心發有關檔案或批准證書。
四、答覆件的管理
(一)答覆件的審批範圍:
1、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經業務視窗初審,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及技術規範耍求的。
2、服務對象的申請事項,經現場踏勘、調查核實,不具備批准條件的。
(二)答覆件的辦理:
1、服務對象提出的申請,能夠當場或當天認定為答覆件的,應當場或當天認定,並予以答覆;對項目內容較為複雜,無法當場或當天決定的,可按承諾件規定予以處理。
2、各視窗實行答覆件登記制度。凡屬答覆件的,要及時輸入“中心”區域網路資料庫,按“中心”統一印製的表格建立台帳,並列印或填寫《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答覆件通知書》,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存視窗,第二聯交服務對象,第三聯報“中心”業務科備查。
3、服務對象對答覆件有異議的,有權持答覆件通知書到“中心”業務科申請覆核,由業務科會同項目主管部門予以覆核裁定。
五、補辦件的管理
(一)補辦件的審批範圍:
1、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中有主件但未帶來的。
2、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中非主件材料不全,服務對象承諾補齊的。
3、服務對象的申報材料主體完整,少數附屬檔案不全但不影響審批的。
(二)補辦件的辦理:
1、補辦件收件後,要及時輸入“中心”區域網路資料庫,並列印或填寫《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補辦件通知書》,明確告知服務對象需補辦的事項,一式三聯。其中第一聯存視窗,第二聯交服務對象,第三聯交“中心”業務科備查。
2、補辦件的辦事時限從服務對象補齊材料之日起計算。
3、服務對象補全申報材料後,按即辦件或答覆件、承諾件、聯辦件辦理。

一次性告知

一、為了真正體現政務服務中心便民、利民的服務宗旨,加強對受理審批服務事項的規範化管理,真正轉變工作作風,要求中心視窗每一位工作人員熱情接待每位申請人,一次性向申請人告知辦理審批服務事項的相關事宜。
二、申請人到中心視窗申請辦理或諮詢審批服務事項時,中心視窗工作人員應一次性告知當事人該事項的辦理程式及所需申報材料等,並提供相關規範性資料。
三、中心視窗工作人員在接受審批服務事項諮詢時,應當熱情、主動地提供諮詢服務,不得以自己不了解情況或不熟悉業務為藉口,要求申請人到單位去諮詢或到單位去辦理審批服務事項。如果發現,作為不稱職由中心視窗單位換人。
四、中心視窗工作人員遇到申請人諮詢或申請辦理非本單位受理範圍內的審批服務事項時,應當熱情地向申請人告示或將申請人帶到有相關單位的中心視窗位置,不得以任何理由一推了之。
五、中心積各視窗要把本單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辦理的審批服務事項的項目、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式、申報材料、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等按項目印成告知單,或按單位印成項目手冊,便於申請人查閱。
六、中心視窗工作人員要根據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和實施方便申請人辦事、提高行政效率的辦法和措施,不斷完善政務服務中心的一次性告知制度。

限時辦結制度

第一條為提高辦事效率,最佳化發展環境,結合本中心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限時辦結制度是指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以下統稱申請人)向行政機關諮詢,辦理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和確認登記等公共服務行政事項,行政機關按照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標準,在承諾的時限內辦結或者予以答覆的制度。
第三條 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各部門視窗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本中心限時辦結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各負責人負責日常監督、調查處理並會同中心提出意見報監察部門落實責任追究。各服務視窗負責人對本視窗實施限時辦結制度負總責。
第五條法律、法規、規章對辦理的事項有明確時限規定的,服務視窗所承諾的辦結時限必須少於規定的時限。法律、法規、規章對辦理事項沒有規定辦理時限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按照高效便民的原則,合理確定承諾辦理的時限。
第六條視窗部門應當明確辦理事項、辦理機構、責任崗位、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涉及聯辦件的部門視窗,必須按事項辦理流程和辦理時限辦理。
第七條部門視窗應當公開辦理事項流程和時限。
第八條限時辦結的時限以日計算,開始之日不計算在辦理時限內。符合條件的,其辦理時限從收到申請的次日起計算。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其辦理時限從申請人補正材料的次日起計算。部門視窗之間的辦理辦理時限,從交接登記的次日起計算。
第九條申請事項不需要進行審批或者確認登記的,或者不屬於本部門職責範圍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告知申請人,並出具書面憑證。送達書面憑證之日即辦結或者答覆的日期。
第十條對特別緊急的事項,應當急事急辦,隨到隨辦。視窗負責人應主動報告本部門領導,並親自督辦。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辦結需要延期的,經同意後方可延期。
第十一條因部門視窗自身責任,無正當理由超過承諾時限未能辦結的,屬逾時辦結。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逾時辦結:
(一)無正當理由對申請人的申請不予受理;
(二)不按規定給申請人答覆;
(三)超過承諾辦結時限才提出延期申請;
(四)在承諾時限內,不將辦理結果交付申請人。
第十二條申請人因自身責任,不按服務視窗告知的時間到服務視窗辦理相關手續,其申請辦理的事項應視為受理視窗按期辦結。
第十三條部門視窗實施限時辦結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申請人認為部門視窗逾時辦結的,有權向政務服務中心辦公室或者監察機關投訴。
第十七條違反本制度規定的,依照責任追究制度追究有關視窗及其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本制度由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責任追究制度

第一條 為強化責任意識,保證政令暢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責任追究制度是指對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視窗工作人員違反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至影響執行力和公信力,貽誤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損害申請人合法權益等行為予以責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條 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各服務視窗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 行政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等原則。
第五條 實行服務視窗問責制。服務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違反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的,應當追究該視窗負責人、崗位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六條 服務視窗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由中心提出處理意見並報監察部門予以追究。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服務視窗負責人、崗位責任人的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告誡。情節較重,造成不良影響後果的,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的,予以通報批評,並調離崗位。
(一)對申請人推諉或者粗暴刁難;
(二)對申請人推諉扯皮不配合造成延誤審批;
(三)在服務視窗值班時擅自離崗;
(四)應當場辦理而故意不當場辦理;
(五)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準確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所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致使申請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報;
(六)對辦理事項不按規定進行登記或者不給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
(七)應當給予代辦員和申請人答覆而不予答覆;
(八)對受理事項不按規定送本部門造成延誤辦理;
(九)應當請示報告領導而不及時請示報告造成不良後果;
(十)故意拖延或者拒絕依法給予申請人補辦手續;
(十一)不按時或者不如實上報辦理情況;
(十二)牽頭視窗不負責任或者相關視窗不配合牽頭視窗工作造成延誤審批;
(十三)其他違反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的情形。
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理。
(一)打擊、報復、陷害投訴人、檢舉人、調查人;
(二)一年內出現兩次以上應予追究行政責任的行為;
(三)干擾、阻撓行政責任追究調查;
(四)不執行監察機關或中心作出的處理決定;
(五)其他應當從重或者應當加重處理的情形。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理。
(一)主動賠禮道歉,申請人已諒解;
(二)有效阻止不良後果發生;
(三)主動糾正或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損失;
(四)其他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理的情形。
第十條 在對責任人作出處理前,應當聽取責任人的意見,保障其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由高邑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導辦員工作

一、導辦員職責:
1、接受服務對象諮詢,並引導服務對象進入大廳,到相應的視窗辦理業務。
2、接待服務對象的投訴,並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繫。
3、協調處理來訪及有關領導的造訪等事項。
4、協調處理中心各視窗和服務對象的突發矛盾。
二、值班人員職責:
1、以花名冊點名的形式,對視窗工作人員的出勤、到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脫崗、曠工的工作人員於當日進行通報。
2、發現視窗人員有串崗、聊天、打遊戲、看視頻等違反中心管理規定的,要及時制止,並在當日進行通報。
3、凡因停電、簽到機出現故障或指紋不明顯造成考勤不成功的,由值班人員統一記錄。
4、對視窗人員的服務態度、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進行監督。
5、隨時受理民眾對視窗工作人員業務辦理、服務態度等方面的投訴,做好記錄。
6、認真徵求辦事人員對視窗及中心的意見和建議,做好記錄。
7、對保全、保潔工作人員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大廳財物安全和環境衛生。
8、認真記錄當天的工作日誌,做好值班交接工作,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中心領導匯報。
三、值班時間及要求:
1、值班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佩證上崗。
2、值班人員要嚴格遵守中心各項紀律,嚴格按照規章辦事,不得擅自離崗,有事要向領導請假,找人替崗。
3、值班主任在每天下午下班前10分鐘檢查當天值班記錄,並審閱簽字,爾後召集各視窗負責人進行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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