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人名。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殘聯理事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遠林
- 職業:公務員
1、1985.7—1986.9 深圳市寶安縣團委辦事員
2、1986.9—1987.4 深圳市寶安縣團委宣傳部副部長
3、1987.4—1988.5 深圳市寶安縣直屬機關團委書記
4、1988.5—1992.12 深圳市寶安縣縣府辦公室秘書科副科長(1990.06)
5、1992.12—1993.12 深圳市龍崗區政府辦法制科科長(1993.06)
6、1993.12—1994.4 深圳市龍崗區平湖鎮政府負責人
7、1994.4—2002.3 深圳市龍崗區平湖鎮副鎮長
8、2002.3—2004.8 深圳市龍崗區坪山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9、2004.8—2006.1 深圳市龍崗區坪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10、2006.1—2006.9 深圳市龍崗區葵涌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11、2006.9—2009.4 深圳市龍崗區葵涌街道黨工委書記、人大工委主任(2007.02)
12、2009.4—2011.3 深圳市龍崗區旅遊局局長
13、2011.3-2015.4 深圳市龍崗區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
14、2015.4至今 深圳市龍崗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