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導、促進經濟結構合理化和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及相關的政策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要市發展改革和物價局
- 地點:高要市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事業單位
機構職能,內設機構,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技術產業專項發展規劃;
(二)研究分析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綜合研究經濟運行中的重大經濟社會問題,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
(三)匯總和分析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擬訂並組織實施地方性產業政策,監督檢查產業政策的執行。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五)貫徹實施國務院頒布的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審核或審批有關建設項目;綜合協調重大項目;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六)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
(七)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研究工業化發展戰略,指導工業發展,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擬訂能源發展規劃;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的巨觀指導。
(八)匯總和分析經濟發展的情況,研究提出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措施。
(九)研究分析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管理糧食等重要商品的儲備;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十)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一)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綜合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促進經濟與資源、環境的協調發展。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電秘書、保密檔案、機關財務、資產管理以及信訪等工作;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本局行政複議工作;負責綜合治理、治安保衛、工、青、婦、計生、普法和聯繫點工作。
負責人:林雄,聯繫電話:8392973
(二)人事股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幹部管理和人事、勞動工資、人員培訓、職稱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監察、紀檢和黨群工作。
負責人:吉共平,聯繫電話:8397813
(三)綜合規劃股
研究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重大方針政策以及中長期發展速度、比例、結構和生產力布局等建議;匯總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監督和評估中長期規劃的執行情況,提出規劃調整意見;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監測預測,提出巨觀經濟調控對策和建議;組織研究並提出年度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研究提出、發布經濟預測目標,承擔市國防動員的組織協調和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負責人:容堅洪,聯繫電話:8392193
(四)經濟發展股
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的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改革方案;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進發展的政策建議,研究分析產業發展的情況,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組織和協調專項產業政策的制定,監督產業政策落實情況;研究服務業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服務業發展;提出最佳化產業結構、所有制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政策建議;提出社會發展戰略,擬訂和協調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協調社會發展領域的人口和計畫生育、教育、衛生、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旅遊、政法、民政等方面發展政策;參與研究勞動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協調流通體制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五)投資股
研究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投資管理政策,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組織確定重大項目建設布局,協調投資管理和項目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審核上報國家審批許可權的投資項目,審核許可權內投資項目;依法指導和協調招投標活動,對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糧食綜合股
擬訂糧食流通和儲備的發展計畫;協調落實國家糧食定購任務,檢查、督促執行糧食購銷政策、掌握糧食入庫情況;負責全市糧食流通巨觀調控、協調工作;負責軍隊糧食供應關係的管理;組織協調糧油運輸計畫。
(七)糧食儲備管理股
負責糧油倉儲、運輸管理、指導、檢查、儲藏糧油保管工作和“四無糧倉”的鑑定;負責倉儲調運、統計報表工作;指導農村糧食儲備;做好本市儲備糧的輪換和進出口管理,代理好國家、省、肇慶市級各種儲備糧油。
(八)價格管理股
組織實施相關的價格政策和法規;擬訂價格調整改革規劃、年度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預期目標;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徵集和使用的管理;管理實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含按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資源環境價格,不含教育收費和醫藥價格);依法實施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開展市場價格監測。
(九)收費管理股
組織實施相關的價格政策和法規;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不含資源環境價格)、教育(培訓)收費、醫療服務收費、藥品價格、社團收費及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等費用;組織開展行政事業性收費綜合年審、治理亂收費等工作。
(十)價格檢查股
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負責商品和服務價格、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受理和調處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立案檢查處理;承擔市場價格監管工作,負責商品和服務的明碼標價工作;組織開展價格服務和價格收費公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