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李星星(化名)自稱從2016年起被“養父”鮑某明長期控制在煙臺某公寓裡,遭多次性侵,首次被性侵時剛滿14歲;鮑某明則矢口否認,稱自己對養女李星星百般疼愛,沒想到她恩將仇報。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管被指控性侵養女案
- 發生時間:2019年4月9日
- 類型:社會事件
事件發展,事件調查,
事件發展
2019年4月9日,李星星曾向煙臺芝罘區警方報警,當地檢察院也提前介入。但當月26日,警方卻以受害人被強姦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撤案。如今看來,這次“撤案”十分關鍵,警方在此過程中偵查到了哪些情況,相關物證是否屬實,如何支撐起“沒有犯罪事實”的結論——對此,在保護涉事人員隱私的前提下,不妨給出更多解釋。
2019年10月,案件在檢察院的監督下,被二次立案,然而,立案至今,警方是否“立即立案偵查”不得而知,李星星及其律師卻一直聯繫不上辦案民警。無奈,李星星只能選擇在現居地南京報案。
從李星星公開披露的材料,公眾很容易給鮑某明貼上強姦犯或者戀童癖標籤。這意味著,無論案件結果如何,都牽涉重大。一方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另一方是公司高管的名譽。如果李星星的指控屬實,這是應當從嚴懲治的犯罪行為;如不屬實,也應還鮑某明清白。
事件調查
2020年4月9日深夜,@芝罘警官線上 發布案情通報,並指出“目前偵查工作仍在進行中。我局將嚴格依法辦案,切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這是個積極信號。我們期待真相的水落石出,希望這次不用等太久。
2020年4月11日凌晨,針對“高管被指控性侵養女”一事,煙臺公安發布通報,已組成工作專班,並商請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參加,對前期芝罘公安分局偵辦的案件事實及公眾關注的相關問題正在進行全面調查。
煙臺公安表示,調查結果將及時公開,並接受社會各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