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科研助理,簡稱:高校科研助理,是指高等學校根據承擔科研任務和高等學校科技長遠發展需要聘用的從事項目研究、實驗(工程)技術和科研輔助的人員,是高等學校專職科研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學校科研助理,簡稱:高校科研助理,是指高等學校根據承擔科研任務和高等學校科技長遠發展需要聘用的從事項目研究、實驗(工程)技術和科研輔助的人員,是高等學校專職科研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
高等學校科研助理,簡稱:高校科研助理,是指高等學校根據承擔科研任務和高等學校科技長遠發展需要聘用的從事項目研究、實驗(工程)技術和科研輔助的人員,是高等學校專職科研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概念高等學校科研助理是指學校根據...
是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的人員。發展歷史 2010年1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科研助理管理辦法(暫行)》(教技〔2010〕4號),進一步規範科研助理管理。科研助理的選聘應遵循公開招聘、雙向選擇、平等自願、擇優聘用...
科研助理崗位,是指在科研部門、科研機構、科研院所、高校、企業等從事項目研究、實驗(工程)技術和科研輔助的“科研助理”的工作崗位。2010年11月2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發布《高等學校科研助理管理辦法(暫行)》(教技〔2010〕4號),進一步規範科研助理管理,高等學校根據科研工作需要設立不同類型、不同層次的...
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校科研助理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教技〔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有關高等學校: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有效推進高校科研體制和人事制度改革,促進高校專職科研...
第八條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機構下設專門的勤工助學管理服務組織,具體負責勤工助學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校內勤工助學崗位設定 第九條 設崗原則 (一)學校應積極開發校內資源,保證學生參與勤工助學的需要。校內勤工助學崗位設定應以校內教學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學校公共服務等為主。按照每個家庭經濟困難...
第三十一條 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完善本單位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的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教育部、財政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財政部印發的《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教財〔2007〕7號)同時廢止。辦法解讀 主要內容 修訂...
第三十一條 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等研究生培養單位根據本辦法規定,制定完善本單位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的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教育部、財政部負責解釋。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教育部財政部印發的《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教財〔2007〕7號)同時廢止。內容解讀 《辦法》要求,...
《若干措施》要求,要減輕青年科技人才非科研負擔。持續推進青年科技人才減負行動。科技項目管理堅持結果導向、簡化流程,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健全完善科研助理制度,切實落實科研項目和經費管理相關規定,避免在表格填報、科研經費報銷等方面層層加碼,不斷提升信息化服務水平,提高辦事效率。減少青年科技人才個人科研業務之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