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玉斌(原晉煤集團總經理)

高玉斌原晉煤集團總經理,2010年9月9日因受賄被起訴。

晉煤集團高玉斌,年曆過程,

晉煤集團高玉斌

2010年9月9日,由山西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的山西焦煤集團原副董事長、總經理高玉斌(正廳級)受賄案,在山西省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起訴書指控,2005年,時任山西晉城無煙煤礦業集團副總經理的高玉斌,受人請託為梁志剛(另案處理)在晉煤集團發運計畫內電煤,後其安排時任晉煤集團運銷處處長的李海明(另案處理)幫助梁志剛辦理煤炭購銷及發運事宜。
晉煤集團董事長朱曉明、高玉斌指導工作晉煤集團董事長朱曉明、高玉斌指導工作

年曆過程

2007——2009年,梁志剛連續三年以江蘇溧陽崑崙熱力有限公司的名義,與晉煤集團簽訂了每年15萬噸計畫內電煤的煤炭購銷契約。為了感謝高玉斌和李海明的幫助,梁志剛2006年、2007年、2008年春節、中秋節前後和2009年春節期間分別7次送高玉斌人民幣120萬元,送李海剛人民幣24萬元,二人均用於個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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