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燕文,男,漢族,1975年11月生,雲南丘北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95年07月參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文山州廣南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22年2月,雲南省西疇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高燕文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對高燕文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燕文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雲南丘北
- 出生日期:1975年11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立案審查,依法雙開,違紀被查,依法逮捕,提起公訴,一審判決,
人物履歷
1995年07月至1998年07月 在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溫瀏中學任教
1998年07月至2003年05月 先後任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溫瀏鄉組織委員、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2003年05月至2004年02月 任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八道哨鄉副鄉長
2004年02月至2007年04月 先後任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曰者鎮黨委副書記、副鎮長、代理鎮長、鎮長、黨委書記
2007年04月至2011年06月 任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局長(其間:2010年03月至2010年09月任雲南省教育廳財務基建處處長助理)
2011年06月至2012年12月 任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2012年12月至2016年05月 任雲南省文山州丘北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6年05月至2020年11月 任雲南省文山州廣南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20年05月,趙映竹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丘北縣紀委監委立案審查調查,並被採取留置措施。在高燕文接受審查調查期間,他的妻子——丘北縣科協原主席趙映竹也因職務犯罪鋃鐺入獄。
依法雙開
2020年11月,趙映竹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違紀被查
2021年03月,據文山州紀委監委訊息:文山州廣南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高燕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逮捕
2021年09月,文山州人民檢察院對高燕文決定逮捕。
提起公訴
2021年12月,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雲南省文山州廣南縣委原常委、常務副縣長高燕文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經文山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西疇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疇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該案由文山州監委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燕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疇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高燕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逾越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一審判決
2022年02月,雲南省西疇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以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高燕文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萬元;對高燕文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