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杏生,男,漢族,1970年3月生,在職大專學歷,中共黨員。曾任嘉興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2022年3月訊息,高杏生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杏生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0年3月
- 政治面貌:中共黨員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嘉興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綜合部副主任、綜合部主任、綜合部主任兼中心糧庫主任、副總經理、黨支部書記、董事長、總經理。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1年,嘉興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黨支部書記、董事長、總經理高杏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嘉興市紀委市監委駐市經信局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海寧市監委監察調查。經嘉興市監委指定管轄,2021年12月26日海寧市監委對其立案調查,12月27日海寧市監委對其採取留置措施,12月27日嘉興市紀委市監委駐市經信局紀檢監察組對其立案審查。
依法雙開
2022年3月訊息,嘉興市紀委市監委駐市經信局紀檢監察組、海寧市監委對嘉興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原黨支部書記、董事長、總經理高杏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經查,高杏生身為黨員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靠糧吃糧,以權謀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騙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高杏生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甚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嘉興市商務局黨委研究,決定給予高杏生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由紀檢監察機關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由海寧市監委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