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本名:高智耀
- 別稱:高令公
- 字號:顯達
- 所處時代:元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中興府(今寧夏銀川)
- 出生時間:1206
- 去世時間:1271
- 主要成就:復興儒學
人物簡介,不畏權貴,
人物簡介
高智耀(約1206~約1271),字顯達,中興府(今寧夏銀川)人。高家世代在西夏做官。高智耀的曾祖父高逸,擔任過西夏大都督府尹,人稱“高令公”。應天四年(1209年),在抵抗蒙古軍隊入侵的戰鬥中任副元帥,最後戰敗被俘,不屈而死。他的祖父高良惠,官至右丞相。高智耀本人曾擔任過判官,在夏國被蒙古軍滅亡前一年高中進士,但當時“見國事殷,不願受職。”西夏亡國以後,高智耀隱居於賀蘭山中。
不畏權貴
元太宗窩闊台在位時(1229~1241年),曾訪求西夏故家子孫中的人才,大家一致推薦高智耀。太宗派人找到了他,並立即召見他。經過面試,皇上比較滿意,準備委以重任,而他向皇帝提出的“請用儒士,蠲免其徭役”的建議卻沒有被採用。鑒於這種情況,他不願只圖個人做官,不顧天下的讀書人,所以就謝絕了任用,回到故里。這時,皇子闊端鎮守西夏故地,在境內大量徵用儒生為站戶,強迫讀書人去服勞役。高智耀感到非常痛心,就毅然專程來到西涼(今甘肅武威)藩王府去見闊端,請求他按照西夏國的舊例,免除儒生們的徭役。闊端聽從了他的請求,免除了西夏故地儒生的力役。憲宗蒙哥繼位後,高智耀又進一步建議免除全國儒生的徭役。他對憲宗說:“儒生所學堯、舜、禹、湯、文、武之道,自古有國家者,用之則治,不用則否,養成其材,將以資其用也。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憲宗問:“儒家何如巫醫?”他回答說:“儒以綱常治天下,豈方技所得比。”憲宗很滿意的說:“善。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於是就下令免除國內儒戶的一切徭役。
元世祖忽必烈早就對高智耀的才學有所聞,繼承帝位後,馬上召見了他。高智耀在世祖面前,再三強調儒術對於治理國家的重要性,經過反覆辯論,忽必烈被說服,高智耀也當上了專管全國儒戶的官員。忽必烈指示朝廷專門給高智耀鑄刻了印章,今後凡是免役儒戶,一律由他發給加印的公文為憑據。
高智耀上任後,在全國各州縣巡視,發現元朝在攻占淮、蜀等地以後,把那裡的儒士與同其他人同等對待,都被抓起來,強制他們充當“驅口”(即失去人身自由,被分配服勞役,或給蒙古貴族充當使役的人)。他憤怒的向忽必烈上奏:“以儒為驅,古無有也。陛下方以道為治,宜除之。”忽必烈也接受了他的意見,並授高智耀為翰林學士,讓他到各地去負責督促檢查對知識分子的甄別工作。高智耀不辭辛勞巡行各地,逐地逐人進行複查,很快就釋放淪為“驅口”的儒生三四千人。一些蒙古大臣認為,釋放這么多的人過於濫了,向朝廷告了高智耀的狀。元世祖一時聽信,召見高智耀並責問他。高智耀辯解說:“士,猶如黃金,金的成色有淺有深,不能因為成色淺就說它不是黃金也。金色有淺深,謂之非金不可;才藝有深淺,謂之非士亦不可。”忽必烈聽後,不僅沒有怪罪他,反而更為寵信。
至元五年(1268年),高智耀又上奏忽必烈,建議設立監察機關。他說:“國初庶政草創,綱紀未張,宜仿前代,置御史台以糾肅官常。”朝廷很快採納了他的建議,增設了御史台監察機構。後來,高智耀還出任過西夏中興等路提刑按察使。
至元七年(1270年),高智耀奉詔查禁僧人侵占民田事宜,由於他本人信佛敬僧,所以在處置違法僧人時下不了手,辦理不妥善,結果自己也被彈劾。不久西北藩王府乘機派人到朝廷,詢問為什麼要在各地行使高智耀制定的漢人法律?世祖召高智耀進京,要他當面向藩府作出解釋。高智耀立即啟程進京,但行至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病死於途中。朝廷贈崇文贊治功臣、金紫光祿大夫、司徒、柱國,追封為寧國公,謚“文忠”。
元世祖忽必烈早就對高智耀的才學有所聞,繼承帝位後,馬上召見了他。高智耀在世祖面前,再三強調儒術對於治理國家的重要性,經過反覆辯論,忽必烈被說服,高智耀也當上了專管全國儒戶的官員。忽必烈指示朝廷專門給高智耀鑄刻了印章,今後凡是免役儒戶,一律由他發給加印的公文為憑據。
高智耀上任後,在全國各州縣巡視,發現元朝在攻占淮、蜀等地以後,把那裡的儒士與同其他人同等對待,都被抓起來,強制他們充當“驅口”(即失去人身自由,被分配服勞役,或給蒙古貴族充當使役的人)。他憤怒的向忽必烈上奏:“以儒為驅,古無有也。陛下方以道為治,宜除之。”忽必烈也接受了他的意見,並授高智耀為翰林學士,讓他到各地去負責督促檢查對知識分子的甄別工作。高智耀不辭辛勞巡行各地,逐地逐人進行複查,很快就釋放淪為“驅口”的儒生三四千人。一些蒙古大臣認為,釋放這么多的人過於濫了,向朝廷告了高智耀的狀。元世祖一時聽信,召見高智耀並責問他。高智耀辯解說:“士,猶如黃金,金的成色有淺有深,不能因為成色淺就說它不是黃金也。金色有淺深,謂之非金不可;才藝有深淺,謂之非士亦不可。”忽必烈聽後,不僅沒有怪罪他,反而更為寵信。
至元五年(1268年),高智耀又上奏忽必烈,建議設立監察機關。他說:“國初庶政草創,綱紀未張,宜仿前代,置御史台以糾肅官常。”朝廷很快採納了他的建議,增設了御史台監察機構。後來,高智耀還出任過西夏中興等路提刑按察使。
至元七年(1270年),高智耀奉詔查禁僧人侵占民田事宜,由於他本人信佛敬僧,所以在處置違法僧人時下不了手,辦理不妥善,結果自己也被彈劾。不久西北藩王府乘機派人到朝廷,詢問為什麼要在各地行使高智耀制定的漢人法律?世祖召高智耀進京,要他當面向藩府作出解釋。高智耀立即啟程進京,但行至上都(今內蒙古正藍旗東)病死於途中。朝廷贈崇文贊治功臣、金紫光祿大夫、司徒、柱國,追封為寧國公,謚“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