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岯(?-1014),晉州
霍邑(今山西
霍州)人。本是
綏州衙校,“以計破叛羌逆謀,殺其愛將,卒完城以歸於本朝。太宗嘉嘆,委以邊任,終汝州防禦使,累贈定國軍節度使”。
太宗淳化五年(994)正月,夏主
李繼遷要將綏州民徙於夏州,時任綏州左都押衙的高文岯人知悉部眾不願前往夏州,就殺李之守將,並將李繼遷部擊走,舉綏州城及轄下五縣之眾歸宋。太宗即命他知州事。宋廷賞功,於四月甲申,加授高文岯自崇儀使為綏州團練使,由他鎮守
綏州。
至道三年(997)底,高文岯離開擔任守臣已三年多的老家綏州,遷到黃河另一邊的
石州。高文岯徙往石州後,宋廷授他為石州、
隰州(今山西臨汾市隰縣)都巡檢使。
大中祥符七年(1014),石隰州緣邊都巡檢、峽州防禦使高文岯卒,詔遣中使護喪歸晉州,錄其子孫。文岯自踐廷來歸,人許其忠而知變。久在石州,得軍民心。又蕃眾先隨至者數千戶,上慮其失所,即以文岯長子高繼昇為崇儀副使,領父任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