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安徽省五河縣政法委原書記、公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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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曾任安徽省五河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18年7月4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1月2日,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峰
  • 職業:五河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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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曾任五河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7月4日,五河縣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高峰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1月2日,經安徽省監察委員會、中共蚌埠市委批准,中共蚌埠市紀委、蚌埠市監委對五河縣原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高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高峰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調查;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謀取非法利益,收受下屬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對家庭巨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玩忽職守,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並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玩忽職守罪。
高峰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共蚌埠市紀委常委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中共蚌埠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高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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