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98年12月——1999年12月任營口港務局副局長、黨委書記。
1999年12月——2000年02月任營口港務局局長兼黨委副書記,營口銀龍港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營口中遠國際貨櫃碼頭有限公司副董事長。
2000年02月——2000年04月任營口外輪代理總公司副董事長。
2000年04月——2000年10月任營口順達散貨包裝有限公司董事長。
2000年10月——2000年03月任營口船貨代理有限公司、 營口港務局房地產開發公司董事長。
營口市第十三屆、十四屆人大代表,全國十屆、十一屆、十二屆人大代表。
人物榮譽
年度中國十大港口風雲人物。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03月20日,經遼寧省委批准,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高寶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5年4月2日,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召開幹部大會。免去高寶玉的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職務,並建議免去其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職務。
2015年6月13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接受了高寶玉提出辭去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
雙開處理
2015年8月14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對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高寶玉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高寶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
高寶玉的上述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其中受賄問題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高寶玉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廳報請省政府批准給予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拉票賄選
2016年9月13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會議,表決通過由遼寧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因拉票賄選當選無效。
一審判決
新華社瀋陽12月31日電(記者范春生)營口港務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高寶玉在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從中受賄2680餘萬元。記者從
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高寶玉一案已結案,其構成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