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區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是2017年10月26日發布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寒地區純電動乘用車技術條件
- 外文名:Technical conditions of battery electric passenger car in frigid regions
- 標椎編號:T/GHDQ 1—2017
- 國民經濟分類:C361 汽車整車製造
- 發布日期:2017年10月26日
- 實施日期:2017年12月01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高寒地區純電動乘用車的技術要求、試驗條件及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GB/T 3730.1-2001 規定的乘用車,其潤剃鴉他車型可以參照執行。
起草單位
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高寒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寬溫動力電池產業技 術創新聯盟、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煮盼有限公司、一汽集團囑潤立研發總院、一汽集團新能源開發院、動力電池國 家地方聯合工程實驗室、中國科學院長春定喇只訂套用少芝重習化學研究所、一汽客車有限公司、北京華特時代電動汽車 技術有限公司、一汽轎車股份有限公司、一汽新能源汽車分公司、長春北車電動汽車有限公司、吉林大 學汽車工程學院、長春汽車檢測中心、吉林龍山有機矽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帥、鄭建煉蒸霸明、佟麗翠、王勒言、李英、李國瑩、於遠彬、謝海明、王立 民、趙忠民、翟晟、趙克勤、孫國權、寇博超、崔鳳濤、王丹、閆國豐、高長新、徐明。
主要技術
主要補充制定了純電動乘用車在檔說堡-20℃、-30℃和-40℃溫度下的性能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