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性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DB22/T 3411-2022)是2022年12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吉林省地方標準,由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提出,歸口於吉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地方標準《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性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DB22/T 3411-2022)規定了純電動汽車高寒地區性能綜合評價的評分模型、評分方法、性能評價指標分值分配及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商用車評價指標的設定。該標準適用於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商用車的性能綜合評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性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
- 外文名: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lndex System on the Performance of theBattery Electric Vehicle in Frigid Regions
- 標準號:DB22/T 3411-2022
- 發布日期:2022-11-23
- 實施日期:2022-12-08
- 中國標準分類號:T 47
- 國際標準分類號:43
- 批准發布部門: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 歸口單位:吉林省發展改革委員會
- 行業分類: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發布實施
2022年11月23日,地方標準《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性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DB22/T 3411-2022)由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發布。
2022年12月8日,地方標準《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性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DB22/T 3411-2022)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性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DB22/T 3411-2022)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吉林大學汽車仿真與控制國家重點實驗室、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研發總院、一汽解放汽車有限公司商用車開發院、中國第一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智慧型網聯開發院、富奧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延邊國泰新能源汽車有限公司、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
主要起草人:陳虹、鄭建明、於翔、楊軍之、張新生、車志平、陸志偉、王振來、張智、周國彬、魏來、惠玉源、景猛、郭強、許俊、金鑒、王建國、寇博超、李帥、李傑、趙忠民、李日光。
標準目次
前言 | Ⅱ |
1範圍 | 1 |
2規範性引用檔案 | 1 |
3術語和縮略語 | 1 |
4評分模型 | 2 |
5評分方法 | 3 |
6性能評價指標分值分配 | 3 |
7純電動乘用車性能評價指標 | 5 |
8純電動商用車性能評價指標 | 19 |
附錄A(規範性)試驗場地 | 34 |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高寒地區純電動汽車性能綜合評價指標體系》(DB22/T 3411-2022)規定了純電動汽車高寒地區性能綜合評價的評分模型、評分方法、性能評價指標分值分配及純電動乘用車和純電動商用車評價指標的設定。該標準適用於純電動乘用車、純電動商用車的性能綜合評價。
引用檔案
GB/T 3730.1 汽車和掛車類型的術語和定義 GB/T 7031 機械振動—道路路面譜—測量數據報告 GB/T 12534 汽車道路試驗方法通則 GB/T 12782 汽車採暖性能要求和試驗方法 GB/T 18385-2016 電動汽車—動力性能—試驗方法 GB/T 18386-2017 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駛里程試驗方法 GB/T 18697 聲學—汽車車內噪聲測量方法 GB/T 19596 電動汽車術語 GB/T 24552 電動汽車風窗玻璃除霜除霧系統的性能要求及試驗方法 |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