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寒地區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車載氫系統技術條件》是2019年11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寒地區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車載氫系統技術條件
- 外文名:Technical conditions of onboard hydrogen system of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in frigid regions
- 標準編號:T/GHDQ 37—2019
- 實施日期:2019年11月15日
- 發布日期:2019年10月24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王立民、梁飛、恥束剃灶鄭建明、吳耀明、程勇、於翔。
起草單位
吉林省汽車電子協會、高寒地區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寬溫動力電池產業技術創新霸判翻聯盟、中國科學院長春套用化學研究所稀土資源利用國家重點實驗室、中國第一汽車股份有限頌微察公司研發總院。
適用範圍
本標準察習應規定了高寒地區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的車載氫系統技術條件。 本標準適用於使用氫作為燃料,工作壓力不超過70 MPa的燃料電池電動汽車。
主要內容
為規範高寒地區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車載氫系統的質量和可靠性,促進燃料電池電動汽車在高寒地區的催烏槓尋套用及推廣,朵記特制定本技術條件。
本標準按照《GB/T26990-2011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車載氫系符頁她統技術條件》起草與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