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氣象局,創建於1959年1月1日,原址在市朝陽門外老古潭廟,1960年10月4日遷至到市區河北鶴背嶺(市赤土板路41號),全局占地面積為7989.07平方米。局內環境優美,建築布局合理,實現了“三化”(道路硬化、環境綠化、庭院美化)全面達到了縣市綜合改善規劃要求。
職能:
一、 研究制定全市氣象事業和人工影響天氣及防禦雷電災害的發展戰略,貫徹執行國家氣象行業政策,對<氣象法>及有關各項地方性氣象條例的執行進行實施和監督。
二、 編制我市氣象事業發展及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年度計畫。
二、 編制我市氣象事業發展及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年度計畫。
三、 管理全市的氣象工作、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防雷電安全工作。
四、 基本氣象業務負責全市天氣預報、地面測報、農業氣象工作,通過“12121”自動電話、電視台天氣預報、氣象服務周報等渠道向社會發布氣象信息。
五、 協助防汛抗旱、水利、農業、林業、環保等部門的相關工作,提供及時、詳細、準確的氣象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