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妍(“張志超案”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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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妍是“張志超案”受害者,班裡的文娛委員,時隔多年後,班級同學回憶起她,仍記得這是個漂亮姑娘。

2005年2月11日,山東臨沭縣一個失蹤一個月的女孩高妍,在她所在學校一個被遺棄的廁所里被發現,已經死去多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妍
  • 性別:女
高妍失蹤的近一個月,警方動用了不少人力尋找、偵查,甚至派出了刑警隊的兩輛警車常駐學校。均無果。
直到學校宿管科的勤雜工撬開了一間已經鎖上數月的廁所,發現了遺體。現場混亂不堪,遺體下身赤裸,身上有多處刀傷,四周有血跡散布,警方初步判斷這是一起強姦殺人案。
小城裡人心惶惶,但警方很快就“破了案”。2005年2月12日凌晨1點,“嫌疑人”、同為高一學生的張志超,被警方從家中帶走。兩天后,張志超被刑拘;5月26日,他被警方正式逮捕;2006年1月,臨沂市檢察院提起公訴,3月6日,張志超被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宣判犯強姦罪,判處無期徒刑。
在沒有任何物證支持、僅有兩位同學的含糊證言的情況下,張志超成了囚犯。判決書中寫道:2005年1月10日6時20分,張志超在教學樓洗刷間遇見高妍,見四周無人,“即起姦淫之心”,遂上前用隨身攜帶的鉛筆刀架在張婷的脖子上,將其劫持到洗刷間內,捂嘴,掐脖子,將高妍強姦,並致其窒息死亡。
入獄6年後,2011年,在母親馬玉萍的一次常規探望時,張志超才突然抱住母親哭了起來,稱當年沒有作案,認罪是因為“遭受了刑訊逼供”。為了兒子,馬玉萍開始了一場長達8年的申訴。
2019年12月5日,案件再審有了一個關鍵的轉折:檢方調取了當年警方提取的一組來自高妍的體液樣本,重新進行了DNA鑑定,結論是,高妍身上並沒有張志超的體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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