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59年8月在長春電力學校熱力系統自動化專業學習。
1974年6月任吉林熱電廠副廠長。
1975年8月任吉林省電力工業局副局長。
1983年3月兼
通遼發電總廠工程建設指揮部總指揮、黨組書記。
1986年1月任吉林省電力工業局局長、黨組書記。
1988年12月後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副省長。
1989年3月任吉林省委常委、省委組織部部長(1989年-1992年在
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函授學習)。 1992年3 月任吉林省委副書記、省長(1993年-1995年在
吉林大學研究生院世界經濟專業在職學習)。
1995年6月任雲南省委書記。
1998年3月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正部長級)。
2002年被查處。現如今在外潛逃。
違紀事件
貪污記錄
早在1996年1月,高嚴在擔任
雲南省委書記時,應香港某公司
總經理韓某的要求,搭線雲南
紅塔集團董事長褚時建,與其下屬公司簽訂了12800箱捲菸成交書,韓某因此而獲利960萬港元。高嚴收取了2萬美元好處費。
事後,組織部門因褚有嚴重的經濟問題,免去其紅塔集團
董事長。高嚴沒有從褚的問題中吸取教訓,反而繼續向紅塔集團的新任領導打招呼,讓秘書出面,購得7500箱香菸銷往香港。等人非法獲利400餘萬港元,高嚴從中拿到了180萬港元。
濫用職權
高嚴的兒子
高新元開始頻頻向電力系統的工程項目插手。高嚴在明里暗裡支持兒子撈工程,然後一轉手就換成嘩嘩的票子。 在高嚴的支持和縱容下,1998年至2002年,僅4年的時間,高新元在
國家電力系統為他人承攬的項目造價高達近3億元人民幣,涉及6個企業。僅此一項,高新元就收受請託方所送人民幣總計1080萬元、美元5萬。
此外,高嚴還很有“親情”,對親屬非常“照顧”。在他的“關心”下,他的
七姑八姨統統殺向“錢場”。高嚴的弟弟、妹妹、女婿、舅舅、表弟和一些朋友,共在國家電力系統承攬了18個工程項目,總計涉及金額5億多元。
包養情婦
1997年8月,55歲的高嚴被任命為電力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兼
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次年,擔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從大學時代學電力專業,到擔任國家電力公司的老總,他用了40年的時間。
雲南省電視台的一位女主持人
楊珊與就任雲南省委書記不久的高嚴熟悉。經人引薦,見慣了東北女人的高嚴面對如此水靈的南方女子,眼睛頓時一亮。
透過高嚴的目光,這位名叫楊珊的雲南省電視台女主持人知道又一個男人被她的美貌俘虜了。在宴席上,楊珊頻頻端杯,
暗送秋波,使出了渾身解數,53歲的老“帥”成為倒在她
石榴裙下的“馬前卒”。 很快,高嚴就與楊珊倒在了雙人床上。 高嚴在雲南包養了楊珊幾年,確實
魚水情深。猛然調到了北京,大有
魂不守舍的感覺,
朝思暮想、心迷神慌,根本無法做到
氣定神閒、坐班理事。為了逃避監督,高嚴在上海設立“
行宮”,與楊珊共享奢華。1999年至2001年,高嚴多次去上海“治病”,為追求享受和私自活動方便,他要求下屬公司為其在
高級賓館包租房間,每天食宿費高達1萬元,共花費84萬餘元。2001年起,高嚴還在上海占用下屬公司花費300多萬元裝修的一棟占地558平方米、價值650萬元的高級
別墅,並由該公司承擔管理費用。同時,他自己拿出贓款293萬元人民幣在上海購買了一套豪華住房,為兩人同居營造安樂窩。身為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的高嚴,就這樣以養病為由,長期居住在上海的“行宮”里,經常在床上擁著楊珊,用電話遙控著國家電力公司的日常工作。
受到處罰
2003年11月26日,前雲南省委書記、原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高嚴因嚴重違法違紀被
開除黨籍、
開除公職,並被移送
司法機關處理。
在外出逃
2002年7月,有關部門開始向秘書
黃雨了解高嚴的問題。於是,高嚴進行了出逃的準備工作。第一步,就是讓情婦
楊珊幫助轉移財產。事後,僅被中紀委查出的轉移、藏匿的港幣、美元就折合
人民幣500多萬元,還有
勞力士牌手錶6塊,大量的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2002年9月,高嚴
神不知鬼不覺地出逃了。高嚴的出逃對國家電力公司是一個沉重的打擊。高嚴外逃的訊息在
境外傳播開來,並且很快反映到了
股市上,一周內在香港上市的北京大唐發電和華能國際的
股票下跌了11%,山東國際電源下跌了 6.7%。
2014年10月20日,媒體報導,澳大利亞已經同意幫助中國引渡外逃澳大利亞的貪污官員,這些官員在澳的非法資產也將被查封。中澳將在幾周之內展開沒收貪污官員財產的首次行動。
原雲南省委書記高嚴將是此次行動的一個關鍵目標。從高嚴出逃到鎖定目標,已有12年。
2014年10月21日,中國
獵狐2014將與澳大利亞聯合行動。該次追逃的第一槍,可能將針對出逃澳大利亞的高嚴打響。
社會影響
2002年5月9日,
李俊傑被河南省檢察院調查。後來,黃永皓也被查。中紀委一直沒有停過對高嚴案的調查,在高嚴案逐漸深入的過程中,順藤摸瓜,查到李、黃二人的問題,隨後中紀委通知河南省檢察院,接著李俊傑被調查,後來,黃永皓也被檢察機關帶走。
2004年3月,電力系統紀檢部門進行的內部通報中,對原國電總經理高嚴腐敗案的定性是“背叛黨和國家,生活腐化,侵吞巨額國家財產,對國有資產大量流失負有直接責任”2004年的11月26日,副廳級幹部、原河南電力公司副總經理李俊傑正在鄭州市看守所中,等待即將要到來的判決。而之前與他隔壁辦公室的同為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的黃永皓,也在百里之外的河南省安陽市,接受安陽市檢察院反貪局的調查。
社會反思
從貪官外逃看見啥
中國貪官外逃已經不是什麼新鮮事了。在成百上千的官員攜款逃出國門從此人間蒸發之後,人們似乎也沒有興趣再去一一談論他們的下落。隨著時間推移,他們也就像那些破不了的懸案一樣,漸漸從人們腦海里淡忘。而這,正是外逃貪官的希望。不過,高嚴是決不敢奢望會被人置諸腦後的──這位在中國向全球發出的通緝令中級別最高的官員心知肚明:他們不會放過他。
專家李永忠認為,沒有責任倒查機制,也是官員能夠“失蹤”的原因之一
反腐專家李永忠說,公職人員失蹤前,一般做了準備。其家庭成員動向一般會發生變動,同時,他們的賬戶、股金、房產等財產,也會發生一些變化。如果有關部門關注及時,應不難發現蛛絲馬跡,作為重點關注對象。
“這段時間他長途電話是不是多了,收發郵件頻率是否變得頻繁。這段時間是否深居簡出或頻繁活動……”李永忠說,這些官員也可能會突然到遠的地方開會或休假。這些可能是給出逃準備條件。
中央黨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認為,公職人員出逃時,往往會把財產轉移境外。這樣的大批資金流動,銀行應該引起注意並向有關單位匯報。“銀行應該成為反腐敗的生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