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勤榮揭露”假滲灌”工程是指記者采寫輿論監督報導而被打擊報復的一個案例。1997年底,記者高勤榮經過一個多月的調喪走也,發現山西運城滲灌工程造假嚴重,勞民傷財。隨後向中紀委和《人民日報》寄發內參;1998年5月27日,《人民日報》讀者來信內部版刊發高勤榮的文章《111西運城搞假滲灌浪費了額資金》,披露1995年運城地委、行署在全區”大幹快上”發展滲灌。
1998年9、10月,《南方周末》、《民主與法制畫報》、中央電視台《新聞調杳》和《焦點訪談》等媒體相繼報導運城”假滲灌”。12月4日,高勤榮在北京被運城筲方抓捕。1999年4月28日,運城市人民法院一審認定高勤榮犯介紹賣淫罪、詐欺罪和受賄罪,判處有期徙刑13年.運城地K中院二中維持一屯判決。2001年全間”兩會”明間,7名全國政協委員聯名提交提案一《反腐敗的記者何以被判重刑》,北京文化界和法學界知名人士簽名聲援高勤榮2003年,在第十屆全同人民代表大會笫一次會議有山西籍企同人大代表籲請乂注高勤榮案。在獄中,高勤榮堅持不斷申訴,沒有結果.。